赵淑萍 这是一位父亲赠给女儿的新婚礼物。在准备这份礼物前,他秘而不宣。他精心整理几年来自己的博客日志,于内容,丝毫不改,力求保持心境的真实。只是,为了避免角度和题材的重复,他在篇什上进行了筛选。 所以,这是一本用真情倾诉的书。这本书的意义,不在于要在文字上争什么长短,也不在于谋篇布局比什么技巧,更不因为所谓的“厚度”和“深度”专门引经据典。他只是想告诉女儿,他们这辈人经历过什么,有过怎样的憧憬,经过怎样的磨炼。个人的际遇,在历史的长河中只是一颗小小的水滴,他想让女儿以及这本书的读者透过这个小小的水滴来感知他所经历过的时代。无意间,他的文字却反映出他这代人的共性。所以,他对女儿的倾诉就成了一代人向另一代人的倾诉。 在明净、流畅的文字中,作者的人生轨迹以及内心世界清晰地展现在读者面前:农场子弟、农工、战士……最后,他成了一名新闻工作者。正如他自己所说:“工农商学兵干过,三关六码头跑过。” 他那代人曾经历过什么?物质匮乏,社会封闭。读书时候大部分时间在学农、学工、学军。正是求知欲旺盛的时候,读来读去是《金光大道》、《艳阳天》等为数不多的几本书。高中毕业后,作者被分配到农牧场,在深山里放牛,“饿了,采野果子;渴了,喝山泉水;累了,便躺在山坡的草地上,口里嚼着酸草根,看天上云卷云舒,或者胡乱地翻阅已经读了无数遍的《艳阳天》。”而晚上,就蜷缩在小板屋内,在如豆的烛光下听风吹松涛、雨打竹林,为自己今后的人生出路而苦恼。《1976年的那些事》以白描的手法、生动的细节,真实地记录了那一年发生的事,隐含着对历史的深度解读。1978年他参加高考,因2.5分之差落榜,他在日记里记录下了痛苦、沮丧和绝望的心情。倔强的他后来选择了另一条路。1979年,他参军入伍,进了江苏淮安县的军营。《雪夜的回忆》里,回忆的是在暴雪的夜晚,新兵们紧急集合,深夜急行军一个半小时,凌晨才回到营房。艰苦的岁月磨炼了意志,今天回忆起不乏诗意和美好。读《三界,就这样定格在记忆里》、《军营两题》,能感到一颗赤诚的战士之心,也能感受到他乐观、豁达的人生态度。 乡情是一缕剪不断的思绪。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剧,像作者这样的一代人,面临着“乡关何处”的尴尬和失落。于是,他们把曾经的村庄定格在文字里,以求用这种方式做到精神的传承。《外婆的东钱湖》中,我们能在作者温情的笔触中,闻到带着莲荷清香的湖水的气息,看到湖水搅动的月影和湖面上的点点渔火。《老家包李岙》一文,作者并没有描写包李岙这个村庄昔日的图景,而是用沉郁的文字细述了这个古老的村庄整体拆除时他和父亲最后一次回到祖屋的情形,通过对父亲眼角的泪花和风中的那缕白发以及村口那棵千年香樟的枯死的描述,传递出一种痛彻心扉的悲凉和对精神、文化之根的深深眷恋。 生活中的作者,是女儿的慈爱的父亲,是父母的孝顺儿子,是朋友圈中的老大。女儿是他心灵中最柔软的部分,书中不少篇什都有涉及,如《自私的父爱》、《两个人的战争》、《女儿的“情况”》、《彼此的牵挂》等。有人说,养女儿的过程就是守候花开的过程,女儿的身体健康和学习成绩,女儿的人生道路,从工作、恋爱到结婚,事无巨细,他无不操心。这些文字,细腻、温暖、家常,却令人动容。那么,作为儿子的他呢?《陪父亲喝酒》通篇叙述平实、内敛,但是,父子间的那种深情却力透纸背。这些描写日常亲情的散文,常以生活琐事和细节展开,“不事雕琢而自有风味”,颇有归有光《项脊轩志》的风格特点。 作者的精神气质,似乎可归为两点。怀有文学梦的他,敏感、多思,惜花怜草而常触景生情。另一方面,他极有新闻人的道义和担当,耿直、豪迈。他把关注的目光投向底层,对弱势群体充满同情。从《送人玫瑰,手有余香》、《父与子》等篇什中,我们可以看到作者内心的悲悯。而《午夜的南站广场》、《银行里的长镜头》等篇幅,则是聚焦了社会上一些不文明的现象并进行了剖析,表现出作者对人对事的洞察力。 全书共60余篇,题材多样,或描景状物,或写人记事,或直抒胸臆,或含蓄婉约。许多题材都是信手拈来,从细微处着笔,衍生出一个生动的故事来。同时作者的文字富有表现力,根据题材的不同,时而凝重沉郁,时而恬淡清新,时而诙谐生动,从而使整本书充满了可读性。 在人生的道路上,他曾为事业奋斗而疾步如飞,过了50岁这道坎时,他意识到最珍贵的东西就是健康。于是,为自己的身体健康而疾步如飞。“我就是要用这样的方法,卸下人生的许多桎梏,让身体呈现自由状态,更让心灵自由翱翔……”我想,无论是作者的亲人、朋友还是读者,都会为这样的精神状态叫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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