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易鹤 周骥 通讯员张彩娜)到明年底,将有5000辆新能源汽车在甬城街头穿梭。昨天,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宁波市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实施方案》。 新能源汽车是指符合要求的纯电动汽车、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和燃料电池汽车。《方案》明确,我市将设立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专项补助资金。在示范推广期间,对购买符合国家和宁波相关条件的新能源汽车,按中央财政补贴资金1∶1的额度给予补助,两级补助总额不超过车辆售价的50%;对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投入,按实际投资额(不含土地)给予20%的补助。 根据《方案》,到2015年,全市累计推广应用5000辆新能源汽车。其中,外地品牌车辆不低于30%;新增或更新的公交、公务、环卫、物流车辆中,新能源汽车比例不低于30%,逐渐实现公共交通由传统能源汽车向新能源汽车的转变。全市累计建设充电站13座、充电架332个、交流充电桩5506个;组建新能源汽车运行监控服务管理平台。 今年全市将分别投放20辆超级电容无轨电车和86辆插电式混合动力公交车,明年两类车达到384辆;同时投放超级电容有轨电车10辆。至2015年,推广应用纯电动出租车150辆;推广应用分时自驾租赁(微公交)纯电动汽车200辆。值得一提的是,今年全市将推广应用纯电动、插电式混合动力私家车400辆,明年这一数字将增加到3289辆。 在充电设施建设计划方面,未来两年,全市将完成500辆公交车、350辆纯电动出租车(包括微公交)、131辆插电式混合动力公务车、330辆纯电动专用车和3689辆私家车充电设施的建设。 《方案》还提出,开设新能源汽车办证“绿色通道”,优先办理新能源汽车的注册登记、年检等业务。制订免征新能源汽车车辆购置税、新能源汽车专段号码号牌、单双号不限、全时开放物流车道路使用权、免出租车经营权使用费、专用车免费上牌等优惠政策。鼓励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及运营单位组建新能源汽车租赁公司,大力发展以市区短途代步出行为目的的纯电动汽车自驾租赁(微公交)服务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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