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报道,最近国家发改委等11部委联合印发《关于开展国家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工作的通知》,其中“选择镇区人口10万以上的建制镇,开展新型设市模式试点工作”,引起地方关注。 据统计,1978年至2013年,我国大陆城镇化率从17.9%提升到53.7%,城市数量从193个增加到658个,建制镇数量从2173个增加到20113个。据测算,20万人口以下的小城市与小城镇,集聚了全部城镇人口的51%。其中县级单元集聚了全国新增城镇人口的54.3%。因此已有专家指出,当前,“镇改市”已水到渠成;“镇”改“市”不只是一个名称的更换,更涉及体制机制的改革与创新,是中国新型城镇化破题的重要一环。 笔者认为,“镇改市”确已水到渠成,很有必要,也进而想到它的名称问题。本文标题中用上“市、市、市”,是说我国目前不同级别行政区域都称“市”,似乎它们成了并列关系,看不出相互之间的区别。如笔者所在的慈溪市属于宁波市,慈溪市属下的观海卫等三大镇是“镇改市”的首选,今后试点成功改为“市”后,按隶属关系排列是“宁波市慈溪市观海卫市”,但在不知情的人看来,以为是三个并列的市,因难以区别。 我国现行行政区域称“市”的分直辖市、省(区)辖市(地级市)、县级市三种,今后“镇改市”后又多出一种镇级市。这四种“市”如何在名称上加以区别,让人一眼就知道它的级别,确实值得研究。在日本,城市称谓自上而下分别为都、道、府(如大阪府)、县、市,市是县辖城市,相当于我国的镇。因此多年前上海有位教授曾提议北京改称都,其他直辖市改称道,省(区)辖市改称府,只有县级市才称市。此议曾引起人们关注,后无果而终。 我们当然不必照抄日本的分法,但原先我们只有直辖市、省(区)辖市称市,民众都知道它们是不同的级别;后来撤县设市越来越多,如何处理好不同级别市的称谓,是个问题;而今又提出“镇改市”,市有四个级别,更是个问题。笔者大胆提出一个供讨论的建议:直辖市用全称,如“北京直辖市”,可以简称为“市”;省(区)辖市改称“地市”,县级市改称“县市”,只有“镇改市”的直接称市。这样,前面提到的就成为“宁波地市慈溪县市观海卫市”,不知大家以为如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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