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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09月17日 星期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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派出所工商所等是服务群众最直接的窗口

江东155家基层站所有了“地方标准”

  本报讯(记者董小芳 江东记者站张绘薇 通讯员柯涛涛)近期到江东区行政服务中心公安窗口办事的群众,会收到一张特殊的“警民联系卡”,卡上有受理民警的电话以及办理事项所需提供的材料等。如此贴心的“专属服务”,得益于一份“地方标准”的监管和督促。日前,为了加强基层站所作风建设、提升服务水平,江东区出台了《群众满意基层站所(服务窗口)创优评价规范》。据悉,这是全省首个关于基层站所作风监督评价的地方标准。

  “包括社区服务中心、派出所、工商所等在内的基层站所,是与群众联系、为群众服务最直接、最主要的窗口。作风如何,关乎政府形象,关系百姓利益。因此,我们在原先评选群众满意基层站所的基础上,制订了这个地方标准。”江东区纪委相关负责人介绍,地方标准首先突出了“常”,通过开展日常巡查、公开接受群众评判等方式,建立常态化的检查、评议、监督制度;其次突出了“细”,即细化评价程序、内容和标准,做到量化评价,综合评定;第三是突出了“长”,在完善基层站所服务的基础上,建立问题督查机制、特色工作评议机制等,切实提高服务质量和服务效能。

  不仅如此,这个地方标准还明确规定了7种撤销“创建群众满意基层站所(服务窗口)先进单位”和“创建群众满意基层站所(服务窗口)示范单位”荣誉称号的情况,包括申报单位中有工作人员因违法违纪受到刑事责任追究、党纪政纪处分的;因失职造成恶劣社会影响或引发群体性上访事件等,一旦撤销荣誉称号,次年不得再次申报。

  “对基层站所来说,这既是一个评价标准,更是一个创建标准。条条框框的评分细则,就是一本极具操作性的创建手册。最终能够切实加强基层站所作风建设、提升服务水平,就是制订这个标准的根本目的。”江东区纪委相关负责人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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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