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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10月08日 星期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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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剖一只“苍蝇”:合肥房叔

□张 弓

  “合肥房叔”案上月底在安徽庐江开审,合肥市新站区站北社区原党支部书记方广云,因为有病被抬上法庭受审。他的罪名是利用职务之便、单独或伙同他人骗取安置房18套,还有拆迁补偿费、安置费等,合计价值398万余元,受贿6万元,徇私舞弊致使他人非法获得安置房45套,拆迁补偿费44.8万元,共造成公共财产损失837.9万余元(10月4日新华社电)。

  从严格意义上说,村支书算不上是官,可是方广云居然能利用一丁点权力,不仅自己骗取数量惊人的安置房,还帮别人非法获取更多的安置房,损害了几百户村民的利益,给公共财产造成了重大损失。虽然他的犯罪金额在已经查处的村官中不算很高,但他神通广大,手段高明,很有解剖一番的必要。

  就操作层面来说,行贿受贿比较简单,一个送一个收,只要周瑜黄盖愿打愿挨,两个人几分钟就能完成。套取安置房可是高难度动作,迁移户口得经过公安部门,伪造房屋登记表又得经过房屋管理部门和拆迁机构。方广云骗取安置房的主要手段是违规迁移户口、虚增村里人口、盗用现在居民户籍,这不仅要瞒过村民,还需要动用很多关系,但他却能全部搞定。群众描述,“房叔”骗房有条流水线:“户口有人办,账目有人算,书记往上报,拆迁办批准,手续很齐全。”

  从“房叔”案中,我们可以找出村官腐败的一些规律。

  目标———民生类案件较集中。村级腐败大多发生在倒卖土地、征地补偿、房屋拆迁、危房改造、民政救济、粮食补贴等关乎居民切身利益的领域。因为这些事有现金过手,只要能瞒天过海,就可以雁过拔毛。“房叔”这次庭审,除了被举报的“非法侵占136套房”问题基本查清外,居民反映的违规倒卖970亩村集体土地的事,虽国土部门已经认定违法,但还未被追究。

  性质———群体性案子占比高。村官权力有限,而涉及民生的事项又都关联到主管部门,一个书记或者主任要想独立完成,几无可能,所以必须联手操作,集体作案。“房叔”的犯罪就牵涉到了公安、拆迁办等部门的有关人员。群体性案子中还有一部分成员虽然没有直接参与违法犯罪,但犯罪行为遇到障碍时,他们可以帮助打通关节,群众举报时他们可以帮着通风报信、设置障碍等等,充当违法违纪行为的保护伞。站北社区居民多次举报、换届选举时联名上告,也没撬动方广云,其中就有保护伞的功劳。

  成因———无监督。但凡发生严重腐败案件的地方,监督缺失是共因。我们的村级组织,实行的是自治管理,村民通过“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来行使自己的权利。可是,这个村的村民根本没有村务参与权,方广云在任时大权独揽,一手遮天。村里从不公开账目,拆迁、分房、征地都是暗箱操作。而上级的监督也处于空缺状态。有些乡镇干部,不仅不对村干部的违法行为予以监督,反而对居民的合法举报百般阻挠。

  小官巨腐已成一种现象,令人吃惊。来自中纪委网站信息称,基层一把手已成腐败高危群体。如2010年至今年4月,广西省查办农村基层党员干部违纪违法案件3214件,占全区案件总数的43.4%,其中涉及村干部案件1764件。违法违纪主体多为乡镇党委书记、乡镇长、乡镇站所负责人、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基层干部就在群众身边,他们的腐败行为,群众看在眼里,恨在心里,对党和政府的形象及社会的稳定危害极大。

  扭转这种局面,除了继续严查一切违法违纪党员干部之外,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纪念全国人大成立60周年大会上的讲话精神,是治本良策。习近平强调说,“坚持和完善基层群众自治制度,发展基层民主,保障人民依法直接行使民主权利,切实防止出现人民形式上有权、实际上无权的现象”。没有出现人民“形式上有权、实际上无权现象”的地方,要“防止出现”,已经出现人民“形式上有权、实际上无权现象”的地方,则要坚决纠正。此事做起来不易,但是绕不过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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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