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中央司法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人姜伟指出,司法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在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全面深化改革决定的基础上,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对深化司法管理体制和司法权力运行机制改革作出了更深入的部署。 《决定》关于司法体制改革的战略部署注重改革的全面性,体现需求导向;注重改革的针对性,体现问题导向;注重改革的可行性,体现务实导向。具体而言,改革要于法有据,就是要加强改革顶层设计,在确定改革方案时,要与需修改的法律同步研究。同时,在改革中需要调整法律的,要先修改法律再启动改革,不能以改革为名,破坏现行法律,损害法律权威。 《决定》提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总目标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其中,社会主义法治体系是“依法治国”的主要标志,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是“依法治国”的结果形态。社会主义法治体系是一个立体的、动态的、有机的完整体系,包括立法、执法、司法、守法等各个环节,体现了法治的整体要求。通过“五大体系”即完备的法律规范体系、高效的法治实施体系、严密的法治监督体系、有力的法治保障体系、完善的党内法规体系建设,使依法治国的总目标让全党全国人民“看得见”、“可操作”、“能感受”、“易评价”,可以成为总揽全局、牵引各方的总抓手,对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具有纲举目张的作用。 (据《经济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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