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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11月04日 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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输欧食品应标注致敏原信息

  英国食品法规一直对包装的生熟食品有严格要求,最近,英国进一步明确了关于花生致敏原的相关规定。凡出口英国的加工食品中若含有花生奶油、花生酱、花生油、花生糖、酥皮花生等致敏原成分,一定需要标注致敏原,并要留意一些混合食品的成分标签,如混合果仁、早餐麦片、谷物棒、面包、蛋糕等,都有可能含有花生成分,另外还要注意那些可能导致过敏的食物添加剂,如氢化植物蛋白等。

  目前,一些发达国家要求在容易引起过敏食品的标签上标明“注意致敏原”的警示语,并相继制定了有关在食品标签中明示过敏成分的法律法规和标准。欧盟2003/89/EC指令对食物过敏标示的要求,除了8类致敏原外,还包括芹菜、芥菜、芝麻和二氧化硫或亚硫酸盐,并要对产生过敏的配料给出明确的信息,任何过敏物质都不能隐瞒。2014年12月,此法规规定范围将扩大至无预包装食品,包括餐厅提供的菜肴、零售店出售的无包装食品和食品添加剂以及熟食店、超市、屠宰场、食品大排档等食品经营场所出售的食品。

  为避免因过敏原标注导致的预警或召回事件发生,提醒相关出口企业:一是高度关注和了解相关出口国有关致敏原管理的相关法规,加强食品标识标签管理,依法标注食品成份及含量,特别是食品中添加剂成份。二是加强食品原辅料的验收评估和源头管理力度,提高使用原辅材料的安全性,防止购入标识不规范、来源不明的食品原辅料和添加剂等。三是完善产品追溯体系,做好出口食品相关记录的保存工作,一旦发生问题及时有效追溯。(李 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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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