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创建平安畅通、文明有序的交通出行环境,结合我区实际交通情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公安部令第123号)、《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图像取证技术规范》的有关规定,宁波市公安局北仑分局交通警察大队决定在以下各路段启用交通技术监控设备,现将设置情况公告如下: 一、新增违反交通信号灯指示、交通标志标线通行的监控点名称 1.万泉山路与云台山路口 2.329国道与京甬路口 3.太河路与宝山路口 4.潮海路与西子山路口 5.沿海中线郭巨高速互通 6.春晓大道与聚海路口 请市民们在行经以上路段时,自觉遵守有关规定,有序通行。 特此公告! 宁波市公安局北仑分局交通警察大队 2014年1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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