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4版:宁波新闻·时评 上一版3  4下一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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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11月21日 星期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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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啥不能“把工作做在前头”

□易其洋

  据新华社报道,这两天,一北一南,两起群体性事件引人关注:

  北边,黑龙江绥化肇东市的部分中小学老师停止教学向政府“讨薪”。原因是待遇太低,和周围其他县市老师的工资相差1000多元,住房公积金也存在补贴不到位的情况。南边,海南海口市三江镇发生一起群体性事件。原因是,村民担心省市重点项目康乐花园落户当地后,其中的皮肤性病防治中心计划收住少量已经治愈康复的麻风病人,会造成环境污染,影响生活。

  对于事件的处理,两地政府还是没有走出“一闹就退”、“一闹就停”的老路。肇东市委书记到现场协调处理,对政策执行有一些偏差表示抱歉,并承诺从明年1月起,教师工资低的问题将得到解决;海口市委市政府、美兰区委区政府迅速介入处置,要求项目立即停止施工,在群众没有达成共识之前不得开工。

  群众不恰当的利益表达方式自然不应提倡。但看新闻报道可知,之前,无论是肇东市的老师,还是三江镇的村民,不止一次向上反映过诉求。让人不解的是,当地政府当初为啥对群众呼声听而不闻,非要等事情闹大了,才急匆匆地出来表明态度、安抚人心呢?

  “火”烧起来后“快刀斩乱麻”,而不是“把工作做在前头”,原因不外乎这样几种:一是“以我为主”惯了,不愿事先做群众工作。群众反映再大,也认为是无理取闹;二是总想“蒙混过关”,不敢做群众工作。一些决策出台程序不规范、内容不合理,甚至是“暗箱操作”或明显损害群众利益,又不好对群众明讲,唬弄过去最好,不行了再说。三是存在“本领恐慌”,不会做群众工作。群众有诉求、有质疑,政府部门也了解,但就是不知道如何与群众沟通、怎么让群众相信,只好“你说你的,我做我的”。

  近年来,从PX项目屡屡下马,到垃圾焚烧厂被迫流产,再到火葬场放弃建设,多地反复上演的“反转剧”,以及一些地方“小事拖大、大事拖炸”的深刻教训,不仅严重损害政府的公信和权威,也加大了社会成本,贻误了不少发展良机,可谓“两败俱伤”。更可怕的是,政府事后解释难免给人“心虚理亏”的感觉,效果总是没有事先说明好。这样的事多了,势必加重群众对政府一些重大决策和项目科学性、合理性的“习惯性怀疑”,且很容易产生“放大效应”,要消除绝非易事。

  在群众利益多元化、权利意识越来越强、信息传播和意见集聚越来越简便的今天,且不说民众的一些诉求是完全合理的、好多担心并非多余,政府必须“有则改之,无则加勉”,就算群众的有些诉求不尽合理、有些担心纯属多余,政府也有责任先把道理向群众讲清楚,而不是只怪群众“不讲理”、“不顾全大局”。这做起来也许会很难,但事先把群众思想工作做通了,就能避免不必要的对抗和撕裂,真正赢得群众的理解和支持,决策执行起来,政策落实起来,项目实施起来,必定会顺畅得多,省事得多,也不会留下“后遗症”,以后付出更多“治疗成本”。

  这些年来,从南到北,从东到西,发生了不少类似的群体性事件。今后,随着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各类社会矛盾将呈现多发高发态势,这对地方政府和各级官员是个严峻考验。无论其成因多么错综复杂,这样“恶性循环”下去总不是个办法。笔者以为,亟须树立面对矛盾和问题不回避、不拖延,“群众的事跟群众商量着办”的理念,并不断改进决策程序和机制。毕竟,基于利益的冲突多是理性的冲突,有了好的理念和规则,办法总是会商量出来的,一方“有事就闹”、一方“一闹就(退)停”的困局也是能够打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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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