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象山县人大常委会围绕发展大局,充分发挥监督职能作用,在监督工作中坚持‘三个结合’,使监督内容和监督形式更加求真务实,监督质量和监督成效进一步提升,在监督政府工作的同时,为推动社会经济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支持。”象山县人大常委会主任金红旗介绍的关于人大监督工作中抓好“三个结合”的做法,让我们看到了人大监督实实在在的效果。 全面监督与突出重点相结合 人大及其常委会对“一府两院”的监督是全方位的。坚持抓大事、抓关键,突出全面监督与重点监督相结合,是提高监督成效的关键措施。2012年换届以来,象山县人大常委会围绕发展大局开展了多项专项监督工作,仅听取、审议“一府两院”部门工作报告就达80多项,内容涉及创建省示范文明县城和国家卫生县城建设、生态建设、国有资产管理、海岛海域管理等方方面面。通过深入、全面、有效的监督,常委会提出的审议意见得到有效落实,有力促进了政府及有关部门的工作。 人大监督应该善于抓住重点,专于解决热点,敢于破解难点,勇于触碰硬点,对那些事关经济社会发展、人民群众普遍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象山县人大常委会坚持围绕中心工作有选择性地开展监督工作,进一步提高了监督质量,增强了监督效果。自县政府提出创建省示范文明县城和国家卫生县城以来,人大常委会每年都将其列入重要监督议题,先后开展了城区基础设施建设、城中村及城乡接合部治理、商贸市场和商业街整治、社区物业管理等集中视察活动,有效推动了创建工作的开展。同时就群众关注的社会治安管理工作,连续两年听取专项工作汇报、进行持续跟踪监督,切实促进保障了公共安全,促进了社会和谐稳定。 常委会监督与发挥代表作用相结合 多年来,象山县人大常委会认真行使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运用多种方式做好对“一府两院”的监督工作。2012年,常委会对县住房和建设局、人口和计划生育局、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和质量监督局开展了为期3个月的工作评议活动,同时通过采取一年评议、一年整改的形式,抓好抓实评议意见的整改落实,确保部门工作得到整改,工作作风得到改进,评议工作取得实效。今年8月起,又对县人民法院、经济和信息化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和风景旅游管理局4个部门开展评议,对“一府两院”有关部门依法履职、依法行政、勤政廉政等方面开展监督。 在充分履行监督职责的同时,象山县人大常委会注重着力加强和代表的联系,充分发挥代表在监督工作中的重要作用。在人代会会议期间,组织好代表的审议活动,充分发扬民主,引导和鼓励代表畅所欲言,对“一府两院”工作提出针对性的建设性意见,并抓好会后的督促落实工作。今年人代会的218件代表建议,目前均得到有效办理,代表满意率达96.8%。在闭会期间积极组织代表参加视察、调查和执法检查等活动,2012年、2013年分别有143人次和128人次参加常委会会议和主任接待日活动,76人次、120人次参与常委会组织的各项集中视察、执法检查、工作评议和调查研究工作,有效提升了代表的履职能力,发挥了代表的主体作用。 监督与支持相结合 人大对“一府两院”的监督,必须注意处理好监督与支持的关系。处理这个关系的水平,体现了人大监督工作的水平,也决定了监督的成效,决定了“一府两院”能否积极主动地接受人大的监督。 在处理与“一府两院”的关系中,象山县人大常委会一是做到理直气壮敢监督,通过连续两年审议国有资产管理情况,专门成立了国有资产管理局,出台相关制度,进一步加强国有资产管理,促使政府及职能部门及时改进工作;通过连续两年审议镇乡(街道)政府性债务情况,提出要严格政府举债程序和控制债务规模的建议意见,促使政府出台了《关于加强(镇乡)街道财政管理的若干意见》,有效控制和化解了债务风险。 二是做到诚心诚意真支持,多次组织开展浙台经贸合作区、临港装备工业园等工业重点项目视察活动,支持和推动政府及职能部门深入实施工业强县战略,扎实推进“两区”建设,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全力支持政府及职能部门开展“三改一拆”、“五水共治”等重点工作,要求人大代表积极参与献计献策,确保了各项工作顺利实施。 采访后记 人大监督工作如何强化职能、增强实效,象山县人大常委会坚持抓好“三个结合”———“全面监督与突出重点相结合,突出监督内容的层次性;常委会监督与发挥代表作用相结合,突出监督行为的经常性;监督与支持相结合,突出监督成效的全面性”,全力促使监督内容和监督形式落到实处,进一步提升了监督质量和监督成效。 实践证明,人大监督工作要强化职能、增强实效,就是要勇于创新大胆实践与时俱进;就是要善于抓住重点,专于解决热点,敢于破解难点,勇于触碰硬点;就是要在切实推动政府及有关部门改进工作上下工夫。以求真务实的实际行动,增强人大监督的针对性和实际效果,树立人大监督的影响力和权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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