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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12月01日 星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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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想腐”是更高境界

  易其洋

    自2004年在全国率先提出“廉政文化”概念以来,我市的廉政文化建设已走过十个年头。上周五,“宁波廉政文化建设成果展”在宁波博物馆开幕。笔者看了,有两点感受:一是宁波搞廉政文化建设,历史资源比较丰富;二是廉政文化建设不好搞,宁波动了不少脑筋,取得了一些成绩(见今日本报头版报道)。

  对于前者,记住了这样几点:曾任鄞县知事的王安石,清廉高洁,“平生行止,无一污点”;心学集大成者王阳明,主张从内心寻理,修身养性,克服“私欲”;“书藏古今”的天一阁,经年不废,与它严格的管理制度密不可分;四明山的“红色记忆”,见证了先辈们“只为民谋、不计私利”的理想信念等。这些哲学思想、人文精神和道德示范,为我们“以文化人”提供了营养和借鉴。

  对于后者,有点自己的想法。文化,说简单点,就是生活态度和方式。说复杂点,就是人们生活遵循什么样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台湾作家龙应台说,“日子怎么过,就是文化”,就是“独处时,他如何与自己相处?所有的教养、原则、规范,在没人看见的地方,他怎么样?”廉政文化,就是清廉不腐的为官态度、方式和观念。而为官清廉不腐,无非三种状态:一是不敢腐,二是不能腐,三是不想腐。

  不敢腐,得靠严惩,有腐必惩、有贪必肃。但这终究是“马后炮”,人出事了,事业耽误了,群众和国家利益受损了,往往难以挽回和弥补,有时也并不容易达到“以儆效尤”的目的。

  不能腐,得靠制度建设和监督管理,这在反腐形势依然严峻的当下尤其紧迫。但对为官者来说,“不能腐”的潜台词是:如果“能腐”,何“腐”而不为呢?拒腐戒贪被动、消极,难免蠢蠢欲动,“笼子”一松,就可能出事。

  不想腐,得靠理想信念教育和廉政文化熏陶。俗话说:千金难买我愿意;古语云:物必自腐,而后虫生。一正一反,足以说明,如果“清廉”是化在骨子里的自觉意识、坚定信念,心中一点贪念没有,甚至视贪腐为“仇寇”,不光自己不愿腐,也必然看不惯、容不得别人腐。显然,这是一种更难达到,也更值得孜孜以求的高境界。

  再好的制度、再严厉的惩罚,最终得靠人执行。心中没有“道德律令”、“廉政文化”,不光“为官者”很容易甚至身不由己地走向腐败,“管官者”、“治官者”也难保不会徇情枉法。反腐败是反贪官污吏,更是反“腐败文化”、“羡腐心理”,既是政治斗争,更是文化斗争。不管是哪种文化,它的形成,无不是一个熏陶浸润、潜移默化的漫长过程。与营造“不敢腐”的高压态势、打造“不能腐”的制度环境相比,更艰难、更长远的是,以这两者为基础和依托,慢慢养成“不想腐”的廉政文化、社会文化。

  推进廉政文化建设,挤压“腐败文化”的生存空间,遏制“羡腐心理”的蔓延势头,我们依然任重道远。比如,光是破除有些人“文化是虚的”,搞廉政文化建设耗时费力、见效太慢,“远水解不了近渴”,只是纪检部门的事等错误观念和偏面看法,就不是件容易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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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