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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12月01日 星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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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善法律终结“自考神话”

  □朱泽军

    “哪怕你是小学毕业,短时间内也可以获得本科证书;一年就能取得名校本科学历。”这种类似天方夜谭的话你信吗?央视记者以考生身份花费数万元在黑龙江省体验了一把“自考神话”,助考机构的“神通”让人触目惊心(11月26日中央电视台)。

  众所周知,正常情况下,经自考取得大专、本科等相应文凭、证书,一般需时三年五载,甚至更长。可是在一些地区,居然六个月就能拿到毕业证书,并且是考生想要哪所学校的文凭,就能够拿到哪所学校的文凭。不过前提是,收费高得离谱,文凭费用从9800元到19800元,学位证另加8000元……显然,“自考神话”缘于经济利益作祟。

  “自考神话”严重扰乱了教育秩序,黑龙江省当地教育部门自然难辞其咎,需要自省,更需要全面认真核查,并依据调查结果对相关责任人严肃问责。这种自考乱象并不是黑龙江省所独有,其他区域也不同程度存在。笔者认为,一个很重要的原因就是,目前我国相关法律不完善,只有考试作弊中的关联行为触犯了《刑法》,才可能被以犯罪论处,很显然,打击考试舞弊现象的“门槛”过高。正因为这样,当一些地方或部门发生考试舞弊事件后,多是大事化小,小事化了。由于考试舞弊组织者违法成本过低,在背后强大黑色利益链的驱动下,其在“接受”批评教育之后,仍可不思悔改,重操旧业,甚至“带动”更多人参与其中。

  严厉打击各类考试中出现的舞弊行为,是一项紧迫任务。国家立法机关应当考虑弥补这一法律短板,尽快出台一部权威的、针对性和操作性强的国家考试法规,或者在现行《刑法》中增设“考试作弊罪”,为惩罚考试舞弊行为提供更有力、更直接的法律依据,对严重违反国家考试管理制度者,及时运用刑罚手段予以制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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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