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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12月01日 星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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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新疆相遇

  吴俊琦

    最好的文章开头就是那种最简单的开头,所有想表达的深刻含义都应该藏在最简洁的句式中,就像冰川藏在湛蓝冷冽的海水底下,就像刘亮程的这本《在新疆》。

  新疆,去过几次了,真是一个美丽的地方。可以说,从乌鲁木齐启程往任何方向策马飞奔,一路可见的都是世上最有魅力的风景。但是,天山南北走过,印象最深的,却是那次去著名的卡拉库里湖途中,在一个帕米尔高原小村落短暂的打尖吃早餐的时光。

  清晨六时不到,街市上卖馕的,卖铜制器皿的,还有叫卖水果的,熙熙攘攘一派繁忙景象。三眼大灶烟气氤氲,我坐在临街的窗边,早餐有多美味已不再重要,只见初升的太阳明晃晃地照着路两边繁茂的胡杨林,然后一阵风起,胡杨叶“沙沙”响着,阳光从密匝匝的树叶缝隙中漏下来,水银泻地般,打在那些土垒的破旧房子上,洒在那些满是皱纹的维吾尔族老人脸上。一时间,整个村落都浸在金色的世界里,神圣而又宁静。那一刻,我突然不想再往前赶路了,只求找个角落,懒散地躺下来,发着呆或想着远方的人与事,如果什么也不想什么也不做就更好了。

  如此圣洁的金色,此后再也没有见过;如此令人迷醉的地方,也没有再遇到。直到这次读到了刘亮程的文字,读到了刘亮程笔下的新疆。刘亮程比我走得更远,在他的文字里,不仅新疆的村庄是金色的,新疆的土地是让人眷恋的,而且新疆的风是会讲故事的,新疆“风声中有大地上的所有声音”。

  走在新疆的阳光里,我只是一名过客。而刘亮程,却像一个与这片土地打了一辈子交道的老农,临到老了仍时刻眯缝起双眼注视着脚下的一亩三分地。读着这本书,我不禁想,一个人得有多深爱,才可以令文字这样肆意挥洒,抒写自己和这片土地毫无罅隙的感情。

  《在新疆》是刘亮程跟新疆的一场相遇。他说:“我生活在新疆,一个远离海洋的地方,这里干燥空旷、少雨多风,什么东西都长得慢,我的写作更慢,《在新疆》这部散文集,断断续续写了十年。”在这十年间,刘亮程漫游新疆,将视野从村庄生活扩展到城镇乃至新疆南北各地,用深情的文字把更广阔、更质朴、更柔情的生活挽留于这部新疆之书。“十年可以收割十茬麦子,可以长成一棵树,甚至长老一代人,但却不一定能写好一部书。”于是,这本书成了一部有自己生长期的书,刘亮程以一步一步地行走打磨着这部书的年轮,而他自己的心灵年轮则如笔尖坠落的墨水,印在一行行文字里,洇开在记忆深处。

  《在新疆》也是我们与新疆的一场相遇。我们将跟着刘亮程从第一辑“一片叶子下生活”、第二辑“半路上的库车”,一直读到第四辑“月光”和第五辑的“噢噢”,前往他走过的温暖、美丽的土地,认识他笔下的纯朴、善良的新疆人,包括他的家人。

  书页翻过,刘亮程的新疆,就这样深刻地停留在每个人的记忆中,令人神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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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