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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12月02日 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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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检为新桥化工特制监管模式

一年可为企业节省资金70万元

  本报讯(记者李平 通讯员余杨锋 袁军)宁波新桥化工有限公司650吨出口产品———可发性聚苯乙烯,日前直接由北仑国检查验人员审单放行,在当天就安排装船出运。“这650吨产品共有14批货,分别出口到中东、欧洲、南美的10个国家,新监管模式的实施,起码为我们节约了两天的检验放行时间。”该公司物流课相关人员说。

  今年初,为加快宁波新桥化工的产品出口速度,北仑国检在征得宁波国检同意后,对宁波新桥化工有限公司实行“审单放行+现场检验+周期性检测”的贸易便利化措施监管模式。该模式运作半年来,宁波新桥化工的出口额已超过1亿美元。

  今年起,宁波新桥化工的进口原料及出口产品均在新颁布的国家法检商品目录内。北仑国检在对该公司调研后,发现其企业管理制度及措施十分严格,产品风险处于可控状态,于是针对该公司的产品出口,于5月19日推出这一新监管模式。

  宁波新桥化工生产的可发性聚苯乙烯主要出口到中东、欧洲、南美等10多个国家和地区,每批出口产品仅有几十吨,具有量小、批次多的特点。如果按常规检验监管模式,起码要3天以上的时间才能完成从报检、查验到放行的流程。根据新的监管模式,国检工作人员可在办公室审单放行,只需每月抽出一天进行随机抽查。该模式实行后,检验监管周期由之前的3天以上,变为1天,加快了货物流转,提高了产品的出口竞争力。

  据测算,该模式实施后,每月可为新桥化工降低人工成本1万元、仓储物流成本2万元、资金周转成本3万元,年节省资金70多万元。

  “该模式试行6个月来,新桥化工累计出口产品超800批,货值超1亿美元,月均出口批次、重量分别较今年未实施前实现大幅增长。”北仑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有关负责人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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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