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紧接第1版】全会提出,我省法治建设起步早、起点高、基础好。早在2006年,省委十一届十次全会决定提出,我省法治建设工作整体上要走在前列。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的新形势下,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进程中,浙江有条件、也有责任继续走在前列。全会明确提出全面深化法治浙江建设的总目标是: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进程中继续走在前列。要认真落实形成完备的法律规范体系、高效的法治实施体系、严密的法治监督体系、有力的法治保障体系和形成完善的党内法规体系的要求,全面提升全省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以及党的建设的法制化水平,到2020年,力争在六个方面走在前列:紧紧围绕依宪执政、依法执政,在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上走在前列;紧紧围绕科学立法,在健全地方法规规章上走在前列;紧紧围绕严格执法,在建设法治政府上走在前列;紧紧围绕公正司法,在推进司法体制机制改革上走在前列;紧紧围绕全民守法,在提升全民法治意识和法律素养上走在前列;紧紧围绕法治人才保障,在打造一支政治强、业务精、作风正、敢担当的社会主义法治工作队伍上走在前列。 全会强调,全面深化法治浙江建设是一项庞大的系统工程,是治理领域一场广泛而深刻的革命,既有顶层设计、又有末端治理,涉及方方面面,工作任务十分繁重。我们必须精准发力,扭住“牛鼻子”,抓住关键处,对准靶心、点准穴位,做到精确制导、招招致胜。要坚持党的领导,全面提高依法执政能力和水平,为全面深化法治浙江建设提供根本保证。要坚持立法先行,着力健全具有浙江特色的法规规章。要增强执法的严肃性,充分发挥行政机关实施法律法规的重要主体作用。要提高司法公信力,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要增强全民守法观念,营造崇尚法律、遵守法律、维护法律的社会氛围。 全会强调,法律是全社会的规矩,纪律则是全党的规矩。把法治的理念落实到党内,就是既要坚持依法执政,也要坚持依规治党,使我们广大党员不仅依靠理想信念凝聚在一起,不仅依靠模范地遵守法律体现先进性,而且依靠严明纪律团结统一成一个有机的整体,从而形成强大的战斗力和执行力,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各项决策部署的全面落实。执行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说一千道一万,归根到底就是照着规矩好好干。各地各部门要以最坚决、最认真、最老实的态度把守纪律的要求体现到抓落实上,以工作落实得好不好来检验纪律执行得到不到位。要以刚性执纪为保障,敢抓敢管、动真碰硬,切实担负起抓纪律促落实的重要责任,始终保持政治定力,强化政治担当,严格执行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确保政令畅通、法令严明,推动“两富”现代化浙江、“两美”浙江建设不断取得新胜利。 全会号召,全省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干在实处,走在前列,全面深化法治浙江建设,共同创造浙江经济发展、政治清明、文化昌盛、社会公正、生态良好的新未来! 不是省委委员、候补委员的副省以上党员领导干部,浙江大学、省武警总队负责人,省纪委委员和各市纪委书记,各市、县(市、区)委书记和市、县(市、区)长,省直各单位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部分省第十三次党代会代表参加会议。在杭省属各单位副厅以上领导干部列席3日上午的大会,省级各民主党派、省工商联主要负责人应邀参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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