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5版:财经新闻·时评 上一版3  4下一版
标题导航
dlrb
 
2014年12月08日 星期一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放学清校”需制度解禁与法律松绑

  □郭敬波

    日前,有宁波网友说:鄞州区五乡镇中心小学发来通知,三四年级学生必须在15:45放学,家长必须要接走小孩子,学校将在16:10关门。记者核实原来是个误会,没有人接的孩子,可以去专门的教室等候(12月3日《现代金报》)。

  在许多成年人的记忆里,小学如天堂一般的快乐。你可能不记得在小学学了哪篇课文,但一定能回忆起放学之后,和小伙伴在操场上嬉戏、追逐,抑或围着乒乓球台轮流“坐庄”的场景。不知何时起,小学校园“严肃”有余而“活泼”不足了:不允许提前到校、放学后不准滞留、课间不能自由玩耍……学生似乎被“圈养”了起来。

  学校对学生的管理的确是一个两难话题,上有制度要求“小学在校时间控制在六小时”,放学后让学生滞留,不但有“增加学生负担”之嫌,还得增加师资力量来管理,可谓吃力不讨好。校门就像一条责任“分界线”,小学生活泼爱动但缺乏自我保护意识,容易发生意外伤害,学生早走,学校早安。

  这种“防御性”管理让校园安静了,意外事件减少了,培养出来的学生身体体质、心理素质却不容乐观,无法在游戏中培养团队精神、凝聚力和社交能力。更关键的是,15:45的放学时间与家长的下班时间有一个时间差,这段时间学生由“圈养”转为“放养”,更容易发生意外事故。

  让学生准时来、准时走是一种教育惰政。当然,学校不是托儿所,家长也不能按照自己的生活规律来要求学校。“放学清校”虽然只是一个误会,但从报道也可以看到,不能及时被家长接走的学生,由学校统一集中在一个教室,派专门的老师负责照看,这其实是把学生从一个“圈”转到了另一个“圈”,学生在放学时间仍无法按自己意愿进行课外活动。

  应该把校园、操场“还给”学生。首先,要改变学校“不能留人”的制度困境。“学生留校”与“增加学生负担”是两个概念,不能顾此失彼。国外一些学校每天下午放学后,学生可以自愿参加诸如棋类、陶瓷制作、极限体育、自然艺术等课外活动,这些活动并不是学校组织的,而是一些非营利组织或志愿者组织的,学校为这些课外活动提供场地。咱们也不妨学一学。

  制度解禁的同时,还应当从法律上给学校松绑。管理制度趋利避害是管理者的本能,曾经有一段时间,对于学生意外伤害事件,学校被赋予像“监护人”一样的严格责任,不管出了什么事情,学校要“赔”字当先,弄得学校畏首畏尾,甚至有校长说出了“宁让学生坐死,也不让学生跑死”。事实上,学校对学生只负教育、管理、保护义务,除非存在过错,否则不应承担赔偿责任。

  只有制度解禁了,法律松绑了,家长心态放平了,校园才能回归为学生快乐成长的乐园。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宁波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