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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格吉勒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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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15日,呼格吉勒图的父母李三仁、尚爱云在仔细阅读再审法律文书。 (新华社发) |
据新华社呼和浩特12月15日电(记者贾立君 勿日汗 罗沙)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15日上午就呼格吉勒图案再审结果召开新闻发布会,向社会通报案件审理结果以及相关工作的后续安排。 通报说,本案因呼格吉勒图的父母申诉,内蒙古高院于11月19日决定启动再审程序,并另行组成合议庭,依法进行审理。审理中,合议庭认真查阅了本案全部卷宗以及相关材料,充分听取了申诉人、辩护人和检察机关的意见,经认真评议并提交审判委员会讨论,作出如下判决:撤销本院(1996)内刑终字第199号刑事裁定和呼和浩特市中级人民法院(1996)呼刑初字第37号刑事判决;原审被告人呼格吉勒图无罪。再审判决书已于15日上午送达申诉人、辩护人、检察机关。 通报说,审理中,申诉人要求尽快公平公正对本案作出判决。辩护人辩称,原判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应宣告呼格吉勒图无罪。检察机关认为,原判决认定呼格吉勒图构成故意杀人罪、流氓罪的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应通过再审程序,作出无罪判决。 经审理,内蒙古高级人民法院认为,原判认定原审被告人呼格吉勒图犯故意杀人罪、流氓罪的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对辩护人的辩护意见、检察机关的检察意见予以采纳。对申诉人的请求予以支持。 1996年4月9日,内蒙古呼和浩特市毛纺厂女厕发生一起强奸杀人案,随后,前往公安机关报案的毛纺厂职工呼格吉勒图被认定为凶手,61天后法院判决呼格吉勒图死刑并立即执行,当时他刚满18周岁。2005年,内蒙古系列强奸杀人案凶手赵志红落网,其交代的17起案件中包括“4·9”毛纺厂厕所女尸案,从而引发媒体和社会对呼格吉勒图案的广泛关注。2014年11月20日,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宣布,经过对呼格吉勒图案的申诉审查,认为本案符合重新审判条件,决定再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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