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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12月16日 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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输欧能量饮料应突出咖啡因警示

  根据欧盟有关法规的要求,自2014年12月13日起,所有咖啡因含量高于150毫克/升的能量饮料需突出标注“高咖啡因含量”的警示信息,字体大小与产品名称一致,同时还应将每100毫升产品当中的咖啡因含量标出。

  能量饮料是指通过饮料中的营养素调节人体大脑和身体功能,帮助人体延长高效脑力及体力活动的持续时间的饮料。咖啡因是众多能量饮料的主要成分,并且其含量是一般软性饮料的十几倍。所以饮用能量饮料,很容易造成咖啡因的过量摄入,危害人体健康,尤其对于一些特殊人群,如孕期大量摄取咖啡因,会导致婴儿低体重,增加日后出现健康问题的几率;儿童大量摄取咖啡因还会出现注意力不集中、心跳加快以及睡眠问题。

  欧盟此次规定能量饮料应突出咖啡因警告标志,是为了更好地提醒消费者作出正确的购物选择。为此,提醒相关出口企业,应重视咖啡因标示更新问题,确保顺利出口。(李 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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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