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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12月23日 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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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警检察官千里走访
帮助小伙子改过自新

  本报讯(记者沈孙晖 通讯员钱婷婷)昨天上午,远在安徽的小余接到检察官不予起诉的正式通知时,一直悬着的心终于放下了。去年犯的那次错,差点毁了他的一生……

  18岁的小余是安徽宿州的一名高二学生,父母常年在鄞州高桥打工。去年暑假,他来甬探望父母,其间认识了同是“小候鸟”的小江和小马。3人成了好朋友,经常一起去网吧、打台球。

  有一次打台球时,3人和年龄相仿的小东发生口角。去年8月29日晚,双方在高桥古庵村何家菜市场附近相遇,打了起来,小东全身多处骨折。事发后,3人逃离现场。

  由于害怕,小余最终向母亲坦白此事,并于当年9月底到高桥派出所自首。经鉴定,小东伤势为轻伤。小余的行为已涉嫌故意伤害罪,后被鄞州区人民检察院执行逮捕(另两人另案处理)。

  “请你们再给我一次机会吧,我还要考大学……”得知自己面临起诉,小余流下了悔恨的泪水。

  据悉,由于案发时小余未满18周岁,且主动投案自首,事后又与小东达成调解协议,得到对方谅解,其本身也有悔罪表现。如果被起诉,小伙子就会被贴上“有前科”的标签,影响其一生。为了给他一次改过自新的机会,鄞州警方建议检察院对小余从宽处理。

  今年1月6日,小余被释放回老家,进入长达一年的考察期,如今已临近尾声。12月18日,高桥派出所民警和鄞州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特地前往孩子老家,进行相对不起诉的社会调查。

  经过三天的走访,民警和检察官详细了解了小余的生活、学习情况,“希望他能珍惜这次机会,以此为戒,别再误入歧途!”

  (文中人物系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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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