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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12月30日 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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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纪委公布“两节”期间十项严查内容

三个举报渠道请您监督

  本报讯(记者董小芳 通讯员刘姝)元旦、春节将至,为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十大整改行动”要求,日前,市纪委明确“十项严查内容”,组织开展党员干部作风专项监督检查活动,坚决杜绝各种“节日腐败”现象。

  据悉,十项严查内容具体为:严查用公款购买赠送烟花爆竹、烟酒、食品等年货节礼;严查用公款购买、印制、邮寄、赠送贺年卡、明信片、年历(含台历、挂历、台历记事本)等物品;严查用公款搞相互走访、宴请和超标准接待;严查工作餐违规饮酒;严查滥发钱物,讲排场、比阔气,搞铺张浪费;严查以各种名义年终突击花钱和滥发津贴、补贴、奖金和实物;严查违反规定收送礼品、礼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和商业预付卡;严查组织和参与用公款支付的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严查违反规定使用公车和公车私用;严查上班时间、工作日午休和公务出差期间参与打牌、打麻将,组织和参与赌博等活动。

  对此,市纪委将加大惩戒问责力度,对违规违纪行为严查快处,在追究直接责任人责任的同时,严肃追究相关领导的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对问题典型、突出的要点名道姓通报曝光。

  市民如果发现我市党员干部有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作风建设相关规定的行为,可拨打举报投诉电话96178,或者登录市纪委官方微博“@东方廉政”进行举报,也可登录宁波纪检监察网(http://www.dflz.gov.cn/index.html),点击进入右上方“效能投诉”栏,进行监督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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