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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01月14日 星期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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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息借款、熟人理财变成亏钱“窟窿”

农村老年人要看紧手中养老钱

本报记者 余建文 通讯员 冯筏 袁静

  随着养老保障体系的逐步完善,手里有了积蓄,越来越多的老年人参与到社会商事活动中,由此引发各类借贷纠纷逐年增长。根据奉化、北仑两地法院的统计分析,近年来,民间借贷案件占到了商事案件总量的六成左右,其中约两成的案件涉及老年人。

  在涉老借贷案件中,很大一部分来自农村地区。据了解,奉化溪口法庭的涉老案件合议庭,2014年共受理涉老案件90件,其中农村老年人借贷纠纷为33件,占总数近四成。法官提醒:老年人须看好手中的养老钱,以防掉进借贷“陷阱”。

  熟人间高息借贷纠纷多

  溪口的朱大伯年已古稀,种花木为生。2012年4月,同村一名村民以开店为名,向他借了5万元现金,说好3个月后还款。朱大伯说,当时双方口头约定月息一分,借款当天,对方还将三个月的利息1500元一次性支付给了他。然而到了还款期限,对方一拖再拖,后来干脆没了消息。

  奉化尚田镇村民冯大妈与办厂的孙某是邻居,平时经常一起搓麻将。2012年,孙某向她两次借款共10万元,约定利息2分,按月支付。冯大妈也没钱,见利息高,从隔壁邻居和自己的侄女那儿借了钱再借给孙某。后来,孙某的厂办不下去了,人也不见了。

  跟着经理投资,血汗钱泡汤

  黄先生年近七旬,闲时买点理财产品,一来二去,认识了某银行的理财经理。经理对黄先生夫妇说,理财产品收益太小,她有较多渠道可以投资,不但风险小,收益还更高。

  老两口拿出几万元钱试水,两个月后,经理不仅归还了本金,还给了10%的收益。这下,夫妻俩不仅投入了全部积蓄,还号召亲戚朋友一起投资,半年多里,陆续“借”给理财经理一百余万元。

  然而一段时间后,投资收益开始不稳定。到了前年5月,老两口突然被告知投资项目失败,钱通通打了水漂,黄老先生急得当场心脏病发作。

  不要盲目借款,最好有担保

  法官分析说,农村涉老借贷纠纷,向老年人借款的多为熟人,比如同村的村民,或者是亲戚朋友,金额往往不大,但约定的利息比较高。部分老年人贪图高利,没有考虑借款人的还款能力以及相应的风险,由此埋下隐患。有些借贷纠纷中涉及到诈骗行为。现在农村中老年人和子女分开居住的多,情感联系淡了。社会上的一些人看准这一点,通过“感情营销”取得老年人的好感,诱骗老年人掉进别有用心的商业营销和集资借贷陷阱之中。

  辛苦积攒的养老钱,是老年人的保命钱,而他们的抗风险和维权能力明显弱于普通人,一旦欠款追不回,权益可能遭受重创。为此,法官提醒说,老年人在借款的时候,要多与家里人商量,不要因为人情面子或看中高额利息,把钱盲目地借给别人,要更多考虑对方的还款能力,了解对方借钱的用途。其次,借款时,最好明确担保方式,并依法办理登记手续。此外,为了避免日后出现举证难的问题,交付、归还借款以及支付利息等,双方尽量采取银行转账汇款方式,并保留好汇款凭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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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