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体报道,1月9日,鄞州区环保局依法对鄞州永佳工艺编织厂实施查封强制措施。这是1月1日新环保法颁布实施以来,我市首家因环境违法被查封的企业。 这起环境执法看似普通,实则不然,新环保法实施的第九天,就对违规企业断然采取查封措施,如此雷厉风行,体现了公众参与环保之实、新环保法之硬、环境执法力度之大,具有标志意义。 过去,因为排污企业的污染源很难定量分析,且难以被发现,加上参与环境保护的法律依据不足,公众对环境污染无奈只能“忍”字当头。新环保法对“公众参与”进行了专门规定,真正实现了“是否应治理,群众说了算”。过去,一则因为执法程序繁杂,一则因为处罚数额对于高收益的排污企业来说,往往难及痛痒,违法成本很低,环境保护法失之于“软”。过去,环保部门没有强制执行权,对层出不穷的违法行为往往力不从心。新环保法规定,对污染企业造成或者可能造成严重污染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和其他负有环境保护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有直接查封、扣押相关设施、设备的权力,大大增强了其执法权威。 这起案件给其他排污企业提了个醒,过去那种软磨硬拖的方法已经不起效了,时移势易,整改越主动越好。早点整改,还公众以蓝天绿水,才是正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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