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杭州电(记者龚哲明)“‘软暴力’不直接造成人身伤害,但以非暴力手段干扰政府工作人员的正常工作,从而间接达到自己的目的,有时甚至以非暴力手段抗法。”省人大代表、杭州湾新区管委会主任俞雷昨天提交建议,省政府应切实加强法治建设,有效打击“软暴力”。 俞雷代表在调研中发现,目前政府工作人员在工作中碰到的“软暴力”呈现增多态势,主要表现为三种:一是变相骚扰型。行为人通过电话或短信轰炸的方式,对政府工作人员尤其是领导干部进行推销,强买强卖。有些人盯着政府工作人员一起上下班,软磨硬泡,严重影响公务人员的正常工作。二是人身威胁型。行为人遭遇执法行为时,采用非暴力的手段威胁执法人员。如对执法人员及其家人进行跟踪监视。三是无理取闹型。比如重大项目进场施工等,利用老、弱、病、残等人员无理取闹,阻止施工。 俞雷代表指出,对“软暴力”行为长期放任,“习惯”养成自然,严重影响政府正常工作。他建议,省高院要出台相关司法解释,可根据行为人实施“软暴力”行为的次数和程度进行累积,当累积行为达到一定程度后采取必要的法律手段进行惩处,同时可将这些行为作为个人信用记录的一部分记录在案,以起到警示作用。公安部门要进一步完善立案程序,加大对“软暴力”行为的打击力度,尤其对威胁、恐吓、跟踪等违法行为注意留存证据,严格依法实施打击;每年组织实施骚扰短信集中整治、非暴力抗法整治等专项行动,形成打击“软暴力”的强大声势,强化执法刚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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