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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01月27日 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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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盟修订化学品监管法规

□ 陈佳亮

  近期,欧盟委员会发布2015年生效法规概要,出台REACH和CLP法规生效时间表。2015年1月1日,欧盟对REACH法规附录17修订正式生效,在致癌、致基因突变、生殖毒性(CMR)的物质列表中新增9种物质。这9种物质分别是:加氢处理石脑油、砷化镓 、氟环唑、硝基苯、邻苯二甲酸酯、N-乙基-2-吡咯烷酮、十五氟辛酸铵、全氟辛酸铵、硫代甘醇酸异辛酯二正辛基锡。根据修订后的法规,自今年1月1日起,包含上述9种成分的物质或者混合物中其含量超过浓度限值的产品,会被禁止销售给大众。同时,从2015年5月1日起,还将限制对于皮革制品中六价铬的使用。从2015年12月27日起,开始实施对于消费品中多环芳烃(PAH)的使用限制。

  据了解,新增的9种CMR物质都是重要的石油化工原料,是纺织、橡塑等材料制造的重要原料,广泛应用在纺织印染、轻工机械等产业,涉及服装、玩具、电器等重要消费品。而六价铬、多环芳烃也是皮革和塑胶制品中的常见有害物质,是国外通报、出境退运产品的主要质量安全原因。2009年的《欧盟玩具新指令》中已经明确多环芳烃物质的限量要求。此次,新规就多环芳烃的监管对象扩大到所有消费品。

  近年来,欧盟在消费品领域不断修订法规,强化有毒有害物质监管。有很多技术法规都直接或间接引用REACH、CLP等化学品法规内容。以欧盟玩具新指令(2009/48/EC)为例,法规直接引用CMR物质列表,明确提出进入欧盟市场的玩具不得含有CMR物质或CMR物质不得超过一定限量。同时,欧盟还在口岸和销售市场加大监管力度,对相关产品实施抽查检验。以邻苯二甲酸酯为例,在欧盟对我国出口的玩具产品不合格通报中,邻苯二甲酸酯超标是首要原因。欧盟是我市消费品出口的主要市场,每年出口至欧盟地区服装、玩具、电器总货值超过20亿美元,该法规生效将直接影响这些产品对欧出口。

  检验检疫部门认为,欧盟历来重视消费品有害物质监管,强调进口消费品必须遵守欧盟相关产品安全法规和标准。此次新法规出台,必然会配套相关监管措施,包括对口岸进口商品的风险布控,加大口岸查验、市场监管力度。对一些以欧盟为主要出口市场的企业来说,贸易风险陡然增加。为此,相关专家提醒出口企业要从以下五个方面着手应对:

  一是要加大对新规所涉及的化学品的风险管控,排查企业可能存在的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相关企业可以通过建立关键物料清单,根据MS/DS数据,进行材料化学风险分析,排查出可能含有上述化学物质的材料。将这些材料作为高风险材料,强化供方管理和采购环节的质量安全控制。

  二是要加大生产环节的相关关键点控制。一些有害物质也可能在生产中产生,特别是在新工艺新技术研发时无意中引入这些有害化学品。比如:出口面料生产企业在印染环节通过添加化学品实现节能降耗,出口玩具企业使用一些化学品实现特殊的玩耍功能等等。因此要对工艺各个环节重新进行化学品安全风险评估,抓住关键环节,制定有效措施,实现定向控制。

  三是要加大与贸易方沟通联系。新规实施前期各种政策还不是很稳定,比如检测方法、豁免条件、标准的适用范围都有可能发生变化,相关企业要保持与客户的沟通和联系,及时掌握政策变化情况,尽可能减少因新规实施带来的损失。

  四要加大企业员工培训。企业要组织员工学习新规,了解这些有害物质的控制要求,掌握在日常生产过程中的控制方法,提高产品质量安全风险意识。同时完善产品质量安全控制体系,加强过程管理,规范员工操作,避免因操作不当导致产品质量安全问题。

  五要加大企业产品检测能力建设。建议有条件的企业加大企业检测实验室投入,购置和更新一批检测设备和仪器,拓展检测项目,完善原辅料、半成品、成品的有害物质检测和验证。加大企业实验室人员的检测技术培训,提高检测人员的技术水平。建立企业实验室的规范化操作规程,提升产品质量安全的自控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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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