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日前召开的省两会上,谈起审批制度改革,全国人大代表宗庆后说,自己做食品行业近30年,以前碰到的审批麻烦太多了,“虽然自去年开始国务院就大范围地减少行政审批,但是到了执行层面还是有很多问题。所以企业感受得不明显”;省人大代表、省人大环资委主任张景华说,“简政放权是很有必要的,但目前的放权,很多也是部门的自减,这就带来一个问题,放掉的权力是不是下边需要的”(据《浙江日报》等报道)。 企业是经济主体、市场主体,而市场是瞬息万变的。正所谓“商机不等人”,企业发现了商机,自然是“先下手为强”。但因为“婆婆”太多,项目报上去,还要走一大堆程序,等几个月甚至几年审批,不说“等到花儿也谢了”,也很可能是“刻舟求剑”了。再说了,企业打算做一个项目,前期投入往往不小,因为审批程序繁杂,上马日期拖得越久,成本付出就越多、效率就越低,产品的市场竞争力也就越弱。特别是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企业要转型发展、提质增效,非走自主创新之路不可。而创新最怕的就是“条条框框”太多太滥、这部门那部门管得太细太死,让企业无所适从、活力锐减,一些想创业的人也会望而生畏。 因此,要激发市场生机和活力,关键是要让企业有活力。要让企业有活力,关键是要让企业有更多“自主权”。而要让企业有更多“自主权”,关键是职能部门要“少管事”,简政放权,不该管的一定放手。对于企业来说,简政放权之后,市场预期会更加明确,投资会更加精准,创新效率也会更高。对于职能部门来说,审批权力过大、程序过多,不光重审批而轻服务、轻监管的弊端难免,还会造成部门和行业间“有利则争,无利则推”的乱象,降低行政效率,也容易诱发权力寻租,破坏公平竞争,让一些企业的心思不是主要放在做“正事”上。 这两年,作为推动简政放权的最直接要求,从中央到地方,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搞得如火如荼。但从代表们的议论看来,还存在不少问题。有些简政放权,是职能部门自己说了算,没有充分听取企业和基层意见,成了“数字游戏”,取消的仅仅是一些常年不用的审批项目,或者简单地把多个项目合并成一个,没有多少“含金量”,企业很难受惠;有些简政放权是有实货,但没有很好地宣传和执行,卡在“最后一公里”。就像有代表说的,“某项政策看起来已经很完善了,但到最基层一查,还是有很多人享受不到”。还有,像省人大代表黄银英反映,有些权力下放到了中介机构手里,但事项多、办理时间长、乱收费、服务跟不上等问题照样存在,成了另一只“拦路虎”。 放了、减了多少项权力,不是目的,目的是看究竟给企业增添了多少活力。审批制度改革搞得好不好,最应该听听企业和基层的看法,企业和基层也最有发言权。所以,很有必要像一些企业家和人大代表建议的那样,各地削减、下放的审批事项,不能只搞“配给制”,自查自清,也要让企业“点点菜”、“出出题”,更不能光看数量,更要称称“含金量”;简政放权后,是否真正提高了企业和市场活力,不能由职能部门自说自话,还应请第三方机构评估效果;对于那些明放暗不放、明减暗不减的部门,要有审查和惩处措施,等等。总之,要以政府权力的“减法”,换取市场和民间活力的“加法”,我们的审批制度改革“仍在路上”,还有很多事要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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