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北京2月2日电(记者韩洁 申铖)在2014年中央专项转移支付项目从220个减少至150个左右的基础上,今后我国将继续清理整顿被视为“部门权力象征”的专项转移支付项目,从而减少财政资金分配过程中的寻租和腐败空间。 这是2日《国务院关于改革和完善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制度的意见》中公布的改革内容。这一意见作为新一轮预算改革的一项重要任务,将改革利剑指向了我国每年近5万亿元的转移支付资金。 目前,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分为一般性转移支付和专项转移支付。尽管近年来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规模不断增加,增强了中西部经济欠发达地区基层财政保障能力,但现行转移支付制度存在的问题日益显现。专项转移支付过多,资金散、乱、小难以形成合力,地方配套负担重,转移支付管理漏洞多等,成为基层反映强烈的部分问题。 财政部预算司有关负责人介绍,此次国务院意见共提出了针对转移支付的九项改革举措,最大亮点是明确了我国转移支付制度以一般性转移支付为主,并提出了完善一般性转移支付制度的具体举措,如明确一般性转移支付在整个转移支付中的占比提高到60%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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