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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02月03日 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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捕捞买卖幼鱼该休矣!

最小可捕规格及幼鱼比例已有标可依

  本报讯(记者王量迪 通讯员刘克岚 刘御芳)浙江省质量技术监督局批准发布的全国首个《重要海洋渔业资源可捕规格及幼鱼比例》省级地方标准,已于今年1月31日正式实施。今后,我市海洋渔业最小可捕规格及幼鱼比例已有标可依。

  据了解,该标准规定了包括我市在内的浙江海域带鱼、黄鱼、银鲳等18种主要经济鱼类最小可捕规格、渔获物的幼鱼比例等技术内容。如带鱼最小可捕规格是:体重125克(2.5两)或肛长20毫米,银鲳体重90克(1.8两)或叉长140毫米,并附有18种鱼的图片以及体长测量示意图。

  近年来,在浙江渔场渔业资源结构呈现恶化和退化趋势下,我市渔民出海也存在着捕不到大鱼捕小鱼、捕不到小鱼捕幼鱼的现象,渔获物规格越来越小,幼鱼比例高,市面上充斥着只有4厘米至5厘米大的鲳鱼、如筷子般细的带鱼,还有数不清的小鱼小虾被做成鱼粉和鱼料,不但经济效益低,而且直接造成重要鱼类产卵亲体数量和幼鱼产量下降,导致我市近海鱼类资源几近枯竭,面临“无鱼可捕”局面,迫切需要制订标准予以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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