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张燕 通讯员吴挺)春运车辆安全事关乘客生命。我市运管部门加强春运期间客运市场监管,连日来,鄞州区运管所在辖区重点路段蹲点,查处了两辆非法营运大客车。 一本假道路运输证,一份假包车合同协议书,近日,鄞州区运管所咸祥中队执法人员在215省道巡查时,查获了一辆涉嫌非法营运的“黑大巴”。当天中午,这辆上海牌照的外地大客车在215省道咸祥段被执法人员示意停车接受检查。 “我们是正规大客车,营运证件是齐全的。”该车司机窦某及随车人员边说边从车内拿出了相关营运证件,经验丰富的执法人员一眼就看出了该道路运输证及包车合同系伪造。 经初步调查了解,该上海大客车系上海一家旅行社所有,车内20名乘客为宁波一船厂员工,准备前往宁波东高速口,然后再转乘其他车辆前往湖南,其中包车费用为500元。另外,该大客车为今年1月份刚刚购入,尽管该大客车所属公司已取得相应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但该车还未取得相应道路运输证。按照《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执法人员当即对该车进行了暂扣处理。 在该车被查的前一天早上7时多,鄞州区咸祥运管站的执法人员在咸祥高速口蹲点检查客运车辆时,也查获了一辆接送宁波某企业员工回家过年的大客车。在检查相关营运手续中,细心的执法人员一眼就发现了包车合同上的端倪。经调查取证后得知,该大客车为湖南一运输公司所有,车上16名乘客是通过企业负责人组织联系的,准备前往湖南凤凰,包车费用为12000元。该运输公司涉嫌客运包车未持有效的包车客运标志牌进行经营,运管执法人员当下开具了暂扣单。 春节将至,不少企业有安排员工回家过年的福利。运管部门提醒,春运期间,企业在与相关客运公司签订包车合同协议时,要多加小心留意所包车辆及驾驶员手续是否齐全,同时按规定签订相关包车合同或协议,以确保员工平安有序返乡过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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