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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02月12日 星期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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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摘要)

2015年2月6日在宁波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上
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 李泽明

  2014年主要工作回顾

  过去的一年,全市法院受理各类案件153136件,审结151633件,同比分别上升7.33%和6.52%。中院受理各类案件11067件,审结10856件,其中,受理上诉案件4835件,审结4656件,改判、发回重审281件。全市法院一线法官人均结案数是全国平均数的2.1倍,平均审理天数、平均执行天数等19项审判执行质效指标位居全省前列。

  一、坚持依法独立审判,切实保障司法公正

  打击犯罪与保障人权并重。审结一审刑事案件13301件,同比上升1.92%,判处罪犯17893人。审结严重刑事犯罪案件1915件,涉黄、赌、毒案件1555件,集资诈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组织领导传销等涉众经济犯罪案件38件。审结贪污贿赂、渎职等犯罪案件176件,判处225人。坚持罪刑法定、疑罪从无,宁可错放,也不可错判,依法宣告2名被告人无罪,裁定准予检察机关撤诉13件。通知法律援助机构为2294名被告人指派辩护律师,同比上升44.46%。完善未成年人刑事司法工作机制,封存718名未成年人犯罪记录。

  定分止争妥处民商事纠纷。审结一审民商事案件82525件,标的额574.52亿元,同比分别上升15.32%和61.47%,调撤率为62.53%。在全省率先启动家事审判改革。完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试点建立律师主持和解制度。依法维护金融秩序,审结金融债权案件10008件,推动化解银行不良资产301.34亿元;审结民间借贷案件15047件,标的额86.65亿元。依法保护知识产权,审结一审知识产权民事案件1557件。依法平等保护中外当事人合法权益,审结一审涉外、涉港澳台民商事案件494件,并在全国率先尝试委托权威机构查明外国法机制。

  强化司法监督促进依法行政。审结一审行政案件591件,同比上升15.2%。严格审查被诉行政行为,依法判决撤销、变更、履行法定职责或确认违法无效67件,占判决案件的20.87%。督促行政机关出庭应诉129件,应诉率为78%,同比上升12个百分点。继续推进国土、环保、水利等领域行政非诉执行案件“裁执分离”。出台规定,协调各方,共同促进房屋征收补偿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与市政府召开联席会议,促进行政机关依法公开信息,保障公民知情权。

  二、依法保障民生权益,积极践行司法为民

  加强联动保护当事人胜诉权益。全市法院执结案件43106件,标的额158.22亿元。与23家银行建立“点对点”冻结被执行人存款机制,冻结账户11.36万个,冻结金额23.97亿元。加大对被执行人的查控力度,共查封房产8663套,限制出入境1698人次,查控机动车2633辆,禁止购买机票1.12万人次。强化执行信用威慑、惩戒机制建设,将48115名“老赖”身份信息录入全国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促使其自觉履行债务6757万元。开展集中打击拒执犯罪专项行动,罚款17.24万元,拘留370人,判刑6人。

  多措并举完善诉讼便民服务。连续第三年作出六项司法惠民实事承诺并全部兑现。全市法院均开通12368司法服务热线,共处理来电3668个,平均接通率为91.77%。实现诉讼档案电子化查阅,提供电子化阅卷39948件。为方便当事人领款,通过网上银行退诉讼费1.72亿元,支付执行款30.31亿元。完善一站式便民诉讼服务中心,为当事人提供全方位、多元化、高效率的司法服务。

  突出重点加强涉案民生保障。审结劳动争议、人身损害赔偿、赡养扶(抚)养等涉民生案件17001件。判处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罪102人、危害生产安全罪27人、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12人。审结涉军案件12件,维护国防利益和军人军属合法权益。开展涉民生案件专项集中执行活动,执结案件6867件,执行到位1.2亿元。为生活困难的当事人发放司法救助金651万元,依法为当事人缓、减、免收诉讼费1839万元。

  三、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主动延伸司法职能

  切实保障重点工作依法推进。及时出台实施意见,设立司法联络室,依法保障“五水共治”顺利推进。严厉打击污染环境犯罪,审结81件,判处107人,实刑率为69.52%;对缓刑犯适用禁止令,禁止其在缓刑考验期内从事可能造成环境污染的相关行业和活动。依法妥处涉“三改一拆”案件,兼顾公共利益与行政相对人合法利益。出台司法保障我市城市棚户区改造的15条意见,依法公正审理此类案件。

  积极促进经济社会转型发展。及时发布文件,为我市经济社会转型发展“三年行动计划”、建设金融生态示范区及科技服务专项行动提供司法保障。坚持破产案件差异化处置,帮扶有市场前景的企业渡过难关,依法妥善审理15件破产案件。及时将审判执行中发现的问题通报相关部门,受到市委主要领导关注。进一步挖掘、运用审判大数据,为党委、政府科学决策提供参考。

  强化预警引导防范法律风险。继续发布审判执行系列白皮书,内容涵盖集资犯罪、涉诉信访、阳光司法等社会热点问题。发送司法建议106件,反馈率和采纳率为60.4%和58.5%。我市法院审理的涉医闹犯罪和政府信息公开等2起案件入选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典型案例。制作外贸进出口法律风险防范手册,获得省高级人民法院推广并向全省相关企业发送。

  四、稳妥推进司法改革,着力提升司法公信

  深化司法公开平台建设。在全省率先开通阳光司法服务平台。上传裁判文书58333篇,上网率为70.46%,中院上传文书数量在全国中级法院中名列前茅。全市法院庭审录像率达到99.43%,网拍率为90.44%。搭建网拍房产按揭贷款平台,有效破解竞买人一次性付款难题,共提供第三方贷款54笔,贷款额1.38亿元。在全省率先推行司法委托机构网上选定机制。根据中国社科院2014年发布的司法透明度指数报告,中院排名全国较大的49个城市中级法院第一。

  深入探索审判权运行机制改革。进一步深化事实认定与法律适用适度分离的陪审机制改革,获得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政法委书记孟建柱的充分肯定,并在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中得到体现。全面推进量刑规范化改革,对常见多发的16类犯罪,按照相对统一的标准量刑,防止同案不同判。开发执行监控移动终端,尝试对执行权全程留痕管理。推广分段执行,探索合理分权、集约执行。对职务犯罪、金融类犯罪及涉黑犯罪人员的减刑假释案件一律开庭审理,并安排担任人民陪审员的人大代表参审。

  扎实推进涉诉信访改革。坚持将涉诉信访纳入法治轨道。开展远程视频接访,为信访人成功预约最高人民法院远程视频接访33件次,进京访数量同比下降43.42%。开通网络信访平台,切实提高信访事项办理效率,答复率为100%。引入律师志愿团作为第三方参与涉诉信访矛盾化解。健全涉诉信访终结机制,依法终结46件。依法制裁违法闹访,对5名违法信访人依法判刑。

  五、加强法院队伍建设,努力增强司法能力

  改进司法作风确保清正廉洁。针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做好整改落实。深入开展正风肃纪,着力解决“六难三案”问题。对2家基层法院开展司法巡查,对11家基层法院及37个人民法庭进行明察暗访,视频抽检重点案件72件。坚持开展春节后“廉政教育周”活动,组织干警深入学习《浙江法官业外行为指引》。突出案件监督,坚持庭前三项廉政承诺、案件回访和电脑随机分案等举措。加快推进法律职业共同体建设,开展法官与律师“双百”互评,构建法官与律师之间投诉举报及反馈机制。

  夯实基层基础提升队伍素质。连续第二年举行法官授职典礼,继续做好先进人物事迹宣传,不断提高法官的职业认同感和归属感。打造“一庭一品”特色法庭,我市1个人民法庭获“全国优秀人民法庭”称号,10个人民法庭被评为“省级模范五好法庭”。推进审判信息化建设,开发完善审判应用软件6个,加快推进数字法庭高清升级改造。加强警务保障,查获违禁物品782件,切实保障诉讼安全和审判秩序。

  主动接受各方监督。高度重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建议提案办理工作,去年6月已全部办结建议提案12件。落实两级法院院长定向分级联络人大代表制度,通过上门走访、发送彩信手机报、邀请视察座谈、聘请担任人民陪审员廉政监督员、组织旁听庭审和见证执行等多种形式,为代表全面客观了解法院工作创造条件。积极配合市人大常委会做好“两官”评议工作。贯彻市人大常委会加强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审议意见,以及加强和改进民事、行政诉讼法律监督工作的决定,依法审结抗诉案件73件,其中改判、发回重审51件。认真接受政协和各民主党派、工商联、无党派人士的民主监督。主动接受舆论监督,顺利承办全国法院新闻宣传工作座谈会,舆情工作的“宁波经验”获得最高人民法院肯定并在全国法院推广。

  全市法院过去一年的工作得到了各级党委和上级法院的充分肯定,共有115个集体和186名个人获得市级以上荣誉。中院未成年人案件综合审判庭荣获全国法院少年法庭工作先进集体,慈溪市人民法院荣膺全国优秀法院,江北区人民法院周琴娜法官被评为全国法院先进个人,余姚市人民法院杜健法官被评为全国法院办案标兵。

  2015年主要工作安排

  今年,全市法院工作的总体要求是: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公正这一法治的生命线,坚持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按照中央、省、市委部署,积极稳妥推进司法改革,推进严格司法,不断深化司法公开司法民主,为法治宁波、平安宁波建设提供更有力的司法保障。重点做好五方面工作:

  一是围绕执法办案第一要务,坚持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严格规范司法行为,确保案件处理经得起法律和历史的检验。推动建立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制度。落实新行政诉讼法各项规定,进一步督促行政机关依法出庭应诉,促进法治政府建设。建立诉讼参与人庭前诚信宣誓制度,遏制不诚信诉讼行为。推进执行权优化配置改革,依托信息技术,努力破解执行难。加大对妨碍司法机关依法行使职权、拒不执行生效裁判、藐视法庭等违法犯罪行为的惩戒力度,维护司法权威。

  二是加强司法保障,促进多层次多领域依法治理。围绕市委实施“双驱动四治理”和推进经济社会转型发展“三年行动计划”的部署,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支持“五水共治”和“三改一拆”等重点工作依法有序推进。积极适应我市经济新常态,加强金融、涉企案件司法应对。继续通过发布审判执行系列白皮书、发送司法建议、制作司法统计数据分析等方式,主动参与社会治理,为依法治市提供司法保障。

  三是坚持严格司法,积极稳妥推进司法改革。推动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全面贯彻证据裁判和直接言词原则,保证庭审在查明事实、认定证据、公正裁判中发挥决定性作用。深化审委会制度改革,限缩个案讨论范围。完成人民陪审员“倍增计划”,聘任有意向的人大代表担任人民陪审员。在全市法院推广实施适度分权陪审模式。倡导法官尊重律师,切实保障律师的表达权与辩护权。推进案件受理制度改革,保障当事人诉权。落实终审和诉讼终结制度,实行诉访分离,建立涉诉信访律师代理制度。加强法律文书释法说理,让当事人赢得理直气壮、输得清楚明白。探索实施刑事诉讼中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推进庭审记录录音录像、简式裁判文书改革。

  四是落实惠民实事新承诺,提升便民利民实效。整合立案大厅现有功能,升级综合性诉讼服务中心。打造12368短信平台,确保当事人及时了解案件进展。推动扩大刑事案件法律援助范围,免收劳动争议案件诉讼费,建立小额简单案件鉴定评估替代机制,进一步减轻当事人诉累。建设律师服务平台,为律师参与诉讼提供便利。

  五是加强队伍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加大培训力度,切实提升法官业务水平。着力改进司法作风,依法规范审判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的接触、交往行为。健全内部监督制约机制,建立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对司法领域的腐败零容忍。建立健全法官履职保护机制,强化职业保障,提升法官职业尊荣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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