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7版:人民政权 上一版3  4下一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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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02月25日 星期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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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新中显作为:财政监督脚踏实地

———“基层人大工作亮点”系列报道之二

续建伟 王晓晓

  “这次人代会提交的预算报告草案、部门预算草案、绩效预算目标草案内容都比往年更加翔实,表格和数据也更细化了。财政部门还编印了预算报告释义白皮书,安排工作人员现场解答代表提问,帮助我们看得懂、议得透、监督得准。”这是今年1月刚刚结束的宁海县人代会上不少代表的感言。

  宁海县人大常委会主任戴霖军向我们介绍:为使代表能更好地审议财政预算报告,县人大常委会事先专题组织了省、市、县人大代表参加新预算法知识培训,安排财经审查小组成员主动参与预算草案编制工作,详细了解预算安排,提出建议意见,保证了财政监督工作脚踏实地取得实效。

  紧扣预算监督主题

  加强部门预算监督尤其是部门专项资金使用情况监督,是财政监督的重要内容。2007年县人大常委会就组成了以财经工委和财政、审计、监察等部门专业人员的常委会财经审查小组,每年对10个

  以上的部门和街道预算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并于当年在全市首次出台了《关于加强街道财政预算监督管理的办法》。

  为进一步加大预算监督力度,2014年县人大常委会首次以委托中介机构和组织业务人员评价结合的方式,对县森林村庄、农业产业化、教师培训等7个项目专项资金使用情况开展绩效评价,并在主任会议上当场向项目责任单位提出整改建议。县农林局的农业产业化项目绩效评价被评为不合格,列席会议的农林局负责人当场作出整改承诺。会后,县农林局很快出台了《农业产业化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今年初,县政府首次编制了财政专项资金预算绩效目标草案提交人代会审查。常委会还将对战略性新兴产业、企业科技创新、村庄整治提升等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全年跟踪监督。

  突出政府投资项目监督

  政府投资建设的重点工程和项目,动辄几千万元、数十亿元。这些钱花得合理吗?这都是社会和群众十分关注但又不甚了解的事情。虽然县人大从2012年就对县政府实事工程进行人代会代表票决,得到广泛好评。但实事工程投资毕竟仅占政府性投资的一小部分,还有很多政府投资的重大项目仍需进行有效监督。

  为此,县人大常委会决定首先把好项目入口关。在下一年度重大项目提交党委和政府有关会议审议前主动联系发改、财政、住建等部门,要求详细列出每个项目的前期工作进展、项目资金安排等情况。2014年底,有代表和群众反映“人民路综合改造整治工程这一重点工程如果实施,可能对周边商业和交通造成较大影响”。常委会立即展开调研,详细了解该区块商贸和交通设施情况,要求县政府对该项目进行科学论证和社会风险评估。当时县人代会即将举行,县政府连夜召开会议研究调整,并在次日由常务副县长带领项目有关责任部门负责人向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作出解释说明。这一人代会前的“小插曲”引发了常委会领导的思考,如何完善制度来把好重大项目入口关?当时正值该县人大常委会计划修订讨论决定重大事项有关规定,经过论证决定增加“拟列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新增政府性投资2000万元以上的重点实事工程”为必须向人大常委会汇报的内容。根据规定,从明年开始,新增政府投资重大项目在提交人代会审议前必须由常委会逐项表决通过。

  接着就是把好项目概算调整关,加强项目实施过程中的监督。2013年至2014年,该县共有7个重点项目因概算调整幅度较大,向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报告。其中一项防洪堤工程概算调整超过50%。常委会马上召集项目责任部门和有关乡镇负责人座谈,并组织常委会委员到工程现场查看,详细了解概算调整原因。为进一步加大监督力度,县人大常委会还作出规定,凡重大项目概算调整超过20%的,必须事先报请县人大常委会批准。

  抓好国有资产监督

  2012年10月,在常委会专题审议国有企业经营管理情况时,委员们展开了热烈讨论。“我县有89家国有企业,资产总额超过230亿元,但目前政府对国企的监管制度仍然不够完善,国有企业自身在经营和管理上也存在不少问题。政府部门应该从规范管理、健全制度上抓好国企监管。”

  意见引起县政府的高度重视。在县人大常委会的推动下,2014年初县政府成立了单设的国资监管局,相继出台了国有企业改革方案、业绩考核办法、财务总监委派办等制度。针对企业存在的账实不符、债务压力较大等问题,县人大常委会要求审计部门每年抽审2至3家重点国有企业,特别对县土地储备中心、县城市建设投资公司等单位承担的土地收储行为、收储现状、投(融)资情况以及整体负债现状进行审计调查。并督促县政府全面开展国有企业清产核资工作,进一步加强监管力度。

  “积极探索、不断改进工作方法,才能有效提高监督实效。”宁海县人大常委会财经工委主任胡为灿如是说,“下一步我们将继续按照新预算法的有关要求,脚踏实地抓好财政监督工作。”

  采访后记

  依法实施财政监督,是《预算法》、《监督法》等法律赋予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的一项重要职权。县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如何依法履行财政监督职能,切实增强监督实效,着力打造“阳光财政”、“廉洁财政”,是值得认真研究探讨的重要课题。近年来,宁海县人大常委会依法履职行权,脚踏实地创新,从“紧扣预算监督主题、突出政府投资项目监督、抓好国有资产监督”入手不断强化财政监督,在全力助推全县财政收入稳定增长的同时,着力规范财政管理,有效推动了全县经济社会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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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