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满足群众的司法需求,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提升办案效率,宁海法院日前试行“简式判决书”。 所谓“简式判决书”,就是比一般的判决书更简洁、明了。以往,一个事实清楚、案情简单的案件,在制作判决书时需详细记载原告起诉的内容,列明每份证据的具体名称和证明内容,在说理时详细阐明判决理由,最终可能形成一份长达七八页的判决书。“简式判决书”省去了起诉内容,直接列明法院最终认定的事实,并简写判决理由。举证质证后,简式判决书里也只列明真实性、合法性、关联性都已认定的证据,并以条目式的形式逐条记载,一目了然。 根据市中院、省高院的相关规定,目前该类判决书仅适用于事实清楚、证据充分、法律关系明确、法律争议不大的民商事案件。在被告经合法传唤,拒不到庭参加诉讼的情况下,缺席审理且事实清楚的案件也可适用。(余亚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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