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紧接第1版②】集成电路生产项目;轮胎及再生橡胶制造项目;煤炭、矿石、油气、液体化工码头项目;20吨/小时以上燃用高污染燃料锅炉项目;含焚烧工艺的危险废物集中处置项目。此外,省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确定的、设区市环保部门负责人审批的重污染、高风险以及严重影响生态的建设项目,以及选址跨所辖县(市)区行政区域的建设项目,仍由市环保局环评审批,如造纸、电镀、印染、化工、生物质发电等项目。 审批权限的下放并不意味着环境把关的放松。去年,通过咨询说明、预审把关等形式,我市共受理建设项目环评文件4222件,缓批3件,否决674件,否决数量创历史新高。“不能否决一个好项目,也不能错批一个重污染项目。”市环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随着环评审批权限的下放,将加强批后监管,对不符合规定的项目进行否决,对存在问题的项目提出合理化建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