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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03月10日 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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抢劫抢出“新花样”

不法分子瞄上电子支付

  本报讯(记者董小芳 通讯员顾怡岚 朱燕)郑某怎么也没想到,老乡江某竟向自己伸出黑手,强迫他用手机支付功能转账4万元。日前,镇海检察院以抢劫罪对犯罪嫌疑人江某依法批准逮捕。

  郑某来自安徽,近几年一直在镇海打工。去年,他认识了江某,因为老乡的缘故两人渐渐熟络起来。今年年初,江某私自将郑某的电动车卖掉换钱花,好心的郑某并没有深究。随后,江某几次向郑某借钱被拒,于是他便开始谋划如何弄点钱。他注意到郑某经常用支付宝为自己的游戏账号充值,于是便瞄上了郑某的支付宝。

  1月7日晚上,江某找到两个同伙,准备了口罩等作案工具。随后三人合力将郑某骗出来,并将其捆绑在附近小树林中,威胁其说出支付宝密码。因在电脑上操作不成功,江某随即要求郑某利用手机现场操作,分别向江某的两张银行卡上共转账4万元。趁江某等三人分赃时,被非法拘禁了一天一夜的郑某趁机逃脱并报警。1月29日,江某在老家被公安机关抓获。

  “电子支付的安全性问题一直备受关注,但以往大家更为关注的是网络安全,比如借助电子支付平台实施网络诈骗、通过植入木马实施盗窃等。但是现如今,诸如此类的传统犯罪叠加网络的新型犯罪开始滋生,应该引起警惕。”镇海检察院检察官介绍,从侦破的一系列案件来看,各类传统违法犯罪的嫌疑人也正在越来越多地利用互联网进行犯罪,网络贩枪、网络诈骗、网络抢劫等违法犯罪日益增多。

  检察官提醒:广大网民、手机用户在使用电子支付功能时要提高警惕,最好不要把所有财物都进行网上捆绑,尤其是手机捆绑,以防给不法分子带来便捷。同时,提醒如江某一样的居心叵测者,切莫无知地以为这样的转账不构成抢劫,其行为最终将受到法律的制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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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