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我国出口童装遭欧盟委员会非食品类快速预警系统(RAPEX)、美国消费品安全委员会(CPSC)、加拿大卫生部通报150余起,其中绳带安全是重灾区,以95%高居榜首,远远超过阻燃性能不符、小部件吞咽窒息风险、偶氮等有毒物质超标等原因,通报国家主要是欧盟,其次是美国。 绳带安全成通报主因 相对成年人来说,儿童缺乏识别潜在风险的能力,因此世界各国尤其是发达国家将更多注意力倾注于儿童,各类可能诱发儿童受伤风险的产品则备受关注,包括上述提到的儿童服装,已被各国以类似玩具、儿童护理用品等儿童产品予以严格监管。 分析绳带安全通报原因后,可归纳为以下四类:一是兜帽、颈部的抽绳被轻拉后会反弹,绳端容易伤到儿童的脸部和眼部;二是兜帽、颈部的抽绳设计过长,有可能缠绕在物体上或两端形成一个套环被物体挂住,造成儿童勒伤,甚至窒息;三是绳带被物体拽住,导致儿童摔倒甚至被拖曳;四是在穿过狭小空间时,绳带可能被挂住,有致儿童身体被困的危险。 各国立法严管绳带安全 提起儿童服装可能给儿童带来的风险,更多家长们可能会更多关注甲醛等有毒有害物质是否超标,而往往忽视服装细绳这些小细节可能带来的致命危害。所谓服装上的绳带是指纺织或非纺织材料制成的绳状物的总称,包括束带、链、条带、细绳等,除发挥固定和束紧等功能外,还兼具有装饰作用,如衣领带、搭扣带、腰带、蝴蝶结等,虽然通过绳带可以丰富服装款式,但不适当的绳带会给儿童带来危险,欧盟、美国对童装上绳带均有严格要求。 举例来说,欧盟EN14682:2007《儿童服装安全规范-儿童服装绳索及束带》对适用于14岁以下儿童穿着的服装,详细规定了头、颈部、腰部、背部、胯部以下底摆的绳带要求,并要求7岁以下低龄儿童服装的头部和领部不能有抽绳、装饰绳和功能绳。美国ASTM F1816-97《儿童上衣的绳带安全规范》要求:尺码为2T-12的儿童上衣的风帽和脖颈区域不得设置任何形式的绳带;尺码为2T-16的儿童上衣腰部和底摆完全拉开时,绳带超出衣服部分的长度不得超过75毫米,绳端不能有套环、绳结或任何其他配件,对于连续不断的带状物必须在中心点固定(避免因拉伸造成单边绳带过长)。 提高认识水平是关键 理论上而言,童装绳带安全应该是比较容易控制的,因为它不像某些有毒有害物质的检测需要复杂的检测设备,对于童装出口生产企业,只要熟悉掌握国外童装相关技术法规和标准,严格按进口国要求组织生产,风险就会被控制。但绳带安全以如此高的频率和比例被国外召回和通报,存在着一定的普遍性,可以说已成为影响童装出口的一个突出问题。 分析原因,主要有以下两方面: 一是企业产品质量安全意识不强。相关企业在设计、制作童装时只考虑利用绳带、小部件变化款式来增加卖点,未充分考虑潜在的伤害风险。 二是对进口国法规标准缺乏认识。部分中小童装生产出口企业不仅不主动收集学习相关产品国外相关法规标准,甚至对检验检疫等部门专门提供的相关国外最新技术贸易性措施信息也不加重视,存在盲目生产现象。 因此,为了保证出口童装安全,避免通报召回、索赔风险,出口童装企业要切实增强两个意识,首先是增强产品质量安全意识,要切实提高出口儿童服装生产管理水平,恪守“安全为上”;其次是增强应对国外技术性贸易措施意识,按照国外官方要求进行生产和自检自控,有效规避风险,做到“入乡随俗”。 (王金利 夏凉 邱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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