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北仑区新矸新星保洁服务中心 (注册号:330206601000047): 范六英于2015年1月15日对其在2014年7月21日受伤提出的工伤认定申请,本局已于2015年1月29日受理。因《工伤认定举证通知书》无法直接或邮寄送达于你,现根据《工伤认定办法》第十七条之规定,向你公告送达《工伤认定举证通知书》(2015第09号),内容如下: 请于收到本通知书之日起伍日内向本局提供以下证据材料:(1)2014年7月21日,范六英受伤的情况报告;(2)范六英在2014年7月21日所受伤害不是工伤的证据材料。如拒不提供,本局将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九条第二款、《工伤认定办法》第十七条之规定,根据范六英提供的证据依法作出工伤认定结论。 本工伤认定举证通知书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六十日后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宁波市北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〇一五年三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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