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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03月29日 星期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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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网拍“任性”不得

一竞拍者拍得房产后悔拍被罚5万元

  本报讯(记者董小芳 通讯员北璎)作为目前司法拍卖的主要方式,网络拍卖日渐受到甬上市民青睐,全市法院网拍率达到了90.44%。但随之而来的是,竞拍成功后“悔拍”的现象也并非个案。日前,一悔拍者因阻碍司法工作人员变卖财产,被北仑法院处以5万元的罚金。

  去年12月2日,市民黄女士通过北仑法院的司法拍卖平台,以156万元的价格拍得一处位于海曙区灵桥路的房产。该房产原属余姚市某公司所有,因未按时归还银行贷款而被法院执行进入拍卖程序。之后黄女士虽经法院多次催促,却一直没到法院缴纳余款、办理手续。

  根据相关规定,拍卖成交或者以流拍财产抵债后,买受人逾期未支付价款或者承受人逾期未补交差价而使拍卖、抵债的目的难以实现的,人民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今年3月,北仑法院再次将该套房产进行拍卖。随后,黄女士主动来到法院要求退回保证金。由于两次拍卖价格没有差价,法院依法退回黄女士20万元保证金,但因其行为阻碍了司法工作人员变卖财产,另行对其处以5万元罚款。

  “现实中,这样的悔拍案件并非个案。因此特别提醒市民朋友,参与司法网拍需慎重,根据现行法律相关规定,竞拍成功又反悔要负违约责任,造成损失的还要承担赔偿责任。”北仑法院工作人员提醒,悔拍不仅扰乱拍卖活动的正常进行,且严重损害债权人的合法权益,希望竞拍者在参与司法网拍前对拍品进行全面了解,不要轻易悔拍,以免拖延拍卖进程、影响案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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