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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03月31日 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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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口企业应防贸易原因引发退运

  近期,宁波某企业出口到美国的一批价值12万美元的音箱设备因贸易货款纠纷被退运。检验检疫工作人员在现场调查中发现,该批产品是2014年初出口的,客户以国外市场销售不畅为由,拒绝支付剩余货款。企业因未签订贸易合同,追究对方违约责任有困难,且为减少损失、留住客户,只能接受退运。

  近段时间,受复杂的国际经济形势影响,国外经济复苏乏力,市场需求疲软,极易导致各类贸易风险,因贸易原因导致的出口产品退货情况也明显增多。以宁波地区为例,今年前两个月因贸易原因导致的退货货值达37万美元,较去年同期增长了64.6%。

  为此,提醒出口企业要提升风险意识,积极应对贸易原因退货。一是要维护公平交易。充分认识签署合同的必要性,做好合同中“自我保护”条款的评审。二是要坚持以质取胜。企业在保证产品质量的同时,对于货值较高的出口商品,必要时可委托收货方采信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检验报告,作为产品合格证明,分清责任,避免国外客户以质量问题为托词恶意退货。三是要关注市场动态。企业应做足“功课”,尽量避免因输出国政策法规变化、市场波动导致的损失。(寇 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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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