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慈溪某企业生产出口的一批冰箱用压缩机,因客户反映部分产品在安装使用时有噪音,经双方协商后从印度尼西亚运回企业进行返修。 慈溪检验检疫局工作人员在对该批次货物进行后续监管调查期间发现,产生噪音的主要原因是因为印尼的路况较差,在恶劣的运输条件下,经常出现高强度的颠簸,超出了该款机型既定的设计,极易造成压缩机内部脱簧,从而导致在后期安装使用期间发出噪音。 由于双方对此突发事件缺乏预计,合同中未提前进行责任约定,出于该客户采购量较大,出口企业方面希望保持长期合作等方面考虑,经双方协商后,由印尼客户将存在噪音的860台产品运回中国进行返修。期间,生产企业不仅需要重新按照印尼的运输条件对这些产品的原有设计结构进行调整优化和返修检验,而且还需要负担由此产生的海运、返工等费用。 因此,生产企业在出口对运输条件较为“敏感”的产品时,除了考虑产品的设计是否能满足相应的要求外,最好能在合同中和客户就运输条件的要求、可能由此导致后果的责任归属等方面提前进行约定,必要时建议客户参加相应的运输保险,以规避给自身可能带来的风险。(戴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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