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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04月01日 星期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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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停间接引发事故
四名车主被判担责

  本报讯(记者黄丽娟 通讯员孙圣烔)很多人喜欢将车停在非机动车道上,殊不知,如果有非机动车或行人,在违章停车的路段发生交通事故,车主可能惹上官司,并承担赔偿责任。

  去年9月,邹某驾驶电动自行车带着妻子回家过生日,途经镇海区中官路某路口,发现多辆机动车停在非机动车道,他就借机动车道行驶。这时,王某驾驶电动自行车从该机动车道逆向行驶而来,两车因行驶速度较快,躲避不及撞在一起,造成三人受伤。后经司法鉴定,邹某构成了九级伤残,其妻子构成十级伤残。

  交警部门对事故责任进行了认定:王某由于驾驶非机动车逆向行驶承担主要责任;邹某驾驶非机动车不按规定道路行驶且违规载人,承担次要责任;不按规定停放妨害非机动车和行人通行的4辆机动车车主承担次要责任。

  王某是一名外来务工人员,发生事故后不久便去向不明。邹某及其妻子医疗终结后,于2014年12月将王某及不按规定停放的4辆机动车的车主、保险公司告上镇海法院,要求他们赔偿医疗费、残疾赔偿金、误工费等共计30万元。

  近日,镇海法院判决,邹某及其妻子的医疗费、残疾赔偿金、误工费等各项损失共30万元由4辆机动车投保交强险的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责任限额范围内承担27万元,超出交强险部分由各方按责任比例承担,其中王某承担50%即1.5万元,刘某和妻子及4位机动车车主各承担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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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