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本报记者)江北区依法有序推进五婆湖违法建筑拆除工作。昨日,江北区多部门联合召开会议,向媒体通报五婆湖违法建筑及拆除基本情况。 据介绍,位于慈城镇五湖村的五婆湖违法建筑集中在水库北侧,违建期主要在2006年至2012年,全部发生在我省实施“三改一拆”专项行动前。五婆湖水库北侧共有建筑18个地块,除15号地块部分整改外,其余17个地块均被确认为违法建筑,共计20幢,占地面积约13000平方米,建筑占地面积4000余平方米。 2008年10月至2012年10月,在上述违法建筑建设过程中,国土、农水等部门已向当事人就其违法行为作出了相应的监管措施。其中由宁波市国土资源局向部分违建业主下发了《责令停止国土资源违法行为通知书》15份,由宁波市慈江灌区管理处向部分违建业主下发了《停工通知书》7份,由江北区政府防汛防旱防台指挥部向部分违建业主下发了《责令停止水事违法行为通知书》2份,责令立即停止违法行为,并恢复原状。 在五婆湖违法建筑拆除过程中,慈城镇高度重视并妥善处理群众合理诉求,本着“坚持依法操作、注重社会效果”的原则,全力确保拆违强势推进与维护社会稳定相统筹协调。区、镇两级相关职能部门依法进行了调查取证,确认违法事实,并按照违法建筑拆除相关程序,对当事人进行了告知。 据调查,这20幢违法建筑,其涉事主体的建房行为均属私下交易,涉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国土资源行政处罚办法》、《浙江省实施土地管理法办法》、《浙江省林地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 慈城镇于3月20日启动大西门停车场违法建筑拆除,3月23日启动对五湖村五婆湖北侧违法建筑的拆除,截至目前,己拆除其中9个地块的11幢违法建筑,另有5幢违法别墅的当事人正积极配合拆除工作。对剩余的违法建筑,下一步也将依法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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