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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04月24日 星期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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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度推崇“以德报怨”是纵容恶行

□杨朝清

  安徽省舒城县初三女生小何骑电动车上学,见一老太摔倒忙上前搀扶,不料老人一口咬定是小何撞了她,交警反复勘查,终还小何清白。老人伤愈出院后,小何不计前嫌,向这位老人捐款千元(4月23日《安徽商报》)。

  小何的“以德报怨”,颇符合传统道德的价值取向,值得肯定。不过,笔者以为,这种过度“以德报怨”的做法,实际上是对恶行的一种纵容。

  著名社会学家孙立平认为,造成当前道德滑坡的一个重要原因,是社会中的种种制度安排使得遵从道德的行为成本过高,而违反道德的行为需要付出的代价太小。当讹人现象得不到及时的规训和惩罚,讹人成本低而乐于助人、见义勇为的成本过高,必然导致“好心人寒心,作恶者狂欢”的怪象。

  经济困难的讹人者并非不值得同情,但是其行为已经触碰了法律边界,侵犯了他人的合法权益。对于人性已经扭曲的讹人者来说,道德感化和良知唤醒通常收效甚微。在权利意识、法制观念不断深入人心的当下,与其指望道德“救赎”,不如依靠法律“紧箍咒”。过度推崇“以德报怨”,不仅会破坏道德生态,也会损伤一个社会的基础秩序。

  道德生态的重建,有赖于体现公平与正义的社会基础秩序的支撑。对类似讹人这样的“道德遭蹂躏”现象,走出“以德报怨”的道德幻觉,惩罚讹人者,让失范行为承担应有的代价,不仅能增强法律的震慑力与约束力,也是在全社会伸张惩恶扬善的价值理性,有助于提高人们做好事的信心和勇气。而这也是一个成熟、理性社会应有的姿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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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