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沈孙晖 通讯员徐秋瑾)没有当地的暂住证,又想让孩子在当地读书,该怎么办呢?33岁的山东籍男子范某想了一个点子———伪造暂住证,结果换来行政拘留5天。 据介绍,5月4日下午3时左右,鄞州云龙派出所辖区民警在审核云龙镇教辅室送来的、报名在当地上小学的部分孩子材料时,发现一位小范同学父亲交的材料“与众不同”:临时暂住证的字体、云龙派出所的印章编号,和别的暂住证都不一样。 为慎重起见,民警特地去系统查了一下,结果发现范某暂住证上登记的地址,住的另有其人,而他实际居住在姜山镇。随后,民警把范某传唤到派出所。 据范某交代,小孩到了上小学的年纪,但他和老婆都在云龙镇甲村上班,为方便接送,想让孩子也在云龙读书。但在当地上学必须提供父母的居住证明,而范某没有云龙镇的暂住证,于是,他联系墙上一个“牛皮癣”电话,用80元钱做了一本假暂住证,随后把相关材料送到当地教辅室想蒙混过关,岂料最终仍被识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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