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锡逊 “摇啊摇,摇到外婆桥……”这是尽人皆知的民谣。“外婆家”意味着温暖,想念“外婆”就是想念故乡。面对现代的大规模开发,人们还存在这种乡土观念吗? “外婆家”在农村。在农业社会,土地是人们的命根子。农业和游牧业、工业不同,它是直接从土地里吸取营养的。地,搬不动;庄稼,自己不会迈腿;侍候庄稼的老农也像是半身插入了土里。尽管人们也会搬家,可那个老根子是不会经常拔动的。 中国农民为何聚村而居?或为每家耕地面积小,在水利上有合作的需要。或为安全,人多了容易保卫,如福建土楼。或因兄弟继承祖上遗业,人口一代代积起来,成为大村落。生于斯,死于斯,终老是乡。每个孩子都是在人家眼中看着长大的,这是一个“熟悉”的社会,没有陌生人的社会。美国的乡下则不一样,大多是一户人家自成单位,很少屋檐相接的邻舍,这是他们早年拓殖时代人少地多的结果,同时也保持了他们个别负责、独来独往的精神。 中国乡土社区的单位都是村落。由于长期生活在村落,还有了血缘和地缘的特点。血缘社会,人和人的权利和义务根据亲属关系来确定。血缘社会就是想用生物上的新陈代谢作用———生育,去维持社会结构的稳定。父死子继:农民的儿子当农民,商人的儿子当商人,贵人的儿子依旧贵,富人的儿子依旧富。在这个稳定无变化的“外婆家”里,一切呈现出地域固定、血缘相近的原始状态。在这样的“外婆家”里,商业是当然不能存在的。由于熟悉,怎么可以讨价还价呢?有东西就相互馈赠呗。在门前是邻居,到了街上才是“陌生”人呀。这就要跳出血缘到地缘外去闯闯,到深圳去,到北京去,发展出商业来。出身认血缘,地缘社会认契约。现代社会是个陌生人组成的社会,各人不知道各人的底细,这样就发生法律。法律要讲契约。契约的完成是权利义务的清算,斤斤计较,事事算清,互不欠债。在这里是冷静的考虑,不靠感情,让理性支配一切。这一切是现代社会的特征,正是乡土社会所缺乏的。 从血缘结合转变到地缘结合是社会性质的转变,也是社会史上的一个大转变,我国正经历着这样的转变。文学爱好者在这个大转变期间,留恋过去,向往将来,感情是前瞻后顾的。既留恋“外婆家”的温馨,却又不想长躺在“外婆”怀里。于是,每逢年节坐飞机火车回乡,又坐飞机火车返城。于是怀旧文字和描写当下生活的文字双苞齐放,同在园中竞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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