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淮川 5月9日晚10点半,温州瑞安市清莲小区发生出租房管道燃气爆燃,孕妇王芙蓉一家不幸被烧伤。可预见的数百万元医药费,成为这个普通工薪家庭几乎无法迈过的坎。一夜之间,瑞安动起来了。14日爱心款已经突破了600万元。温州市慈善总会秘书长李春芳说,据他所知,这是温州市迄今为止针对个人的最大一笔社会捐款。对于这笔巨额善款的使用,在网络上引发了热议(5月15日《温州都市报》)。 王女士一家是不幸的,遭遇意外之祸是无法释怀的苦难,但同时,她们又是幸运的,因为其不幸引来同情,痛苦有人分担。数以百万计的善款,即是明证。有了善款,王女士一家就无需担心初期治疗费用了。但正因600万元不是个小数目,网友的议论也集中在两点:如何使用好善款?善款如有剩余,将如何处理? 要使用好善款,就必须透明。慈善被称为“鱼缸里的金鱼”,公开透明才有公信力。所谓透明,并非公益机构的专利,民间个体接受社会捐款,同样需要透明。王女士一家收到多少善款,每一笔不妨详细公开;被烧伤后多期治疗究竟需要多少钱,应由专业机构评估后公布;这些善款如何使用,也需要一五一十地公之于众。 600万元善款也许用不完,那处理善款余额就是一门艺术。据媒体报道,有的人将善款余额捐给其他需要的人,赢得了尊重。比如,在温州务工的安徽人王海波妻子身患尿毒症,用于她换肾手术的爱心款节余了8万元,上月,王海波将这笔钱转捐给了一个患有先天性心脏病的3个月大男婴向宏彬。更令人赞赏的是,向宏彬病愈后,其父向勇又将节余的1.5万元捐给同院病患男童陈尹浩。 善款余额用得好,就是爱的传递,就是善的传接。社会之所以让人抱有信心,就因为涌动着爱与正义。爱可以传染,也可以传递;善可以迸发,也可以激发。从捐善款到使用善款,再到转捐善款,看似善款的流转,实则恪守着责任与良知。 当然,也有人不愿意将善款余额拿出来,以致需要打官司来解决。但目前,法律并未规定如何处理剩余捐款,捐还是不捐,如何捐,捐多少,极易留下争执的空间。业内人士认为,社会募捐行为在现行立法中并无明文规定,只能根据民法的原则、精神和善良风俗来评判。在法律尚未健全之际,除了求诸民法和善良风俗,捐款者和受捐者不妨事前达成协议,立下约定。 慈善要想走得更远,更深入人心,就应该做得更好,延续优良传统,适应现代文明。为此,不妨把如何处理善款当成一次有意义的慈善实践,通过建章立制,让慈善蔚然成风,让善心喷涌不息。值得欣慰的是,王女士的家属已承诺,会将多余善款通过慈善总会或红十字捐给其他需要的人,让爱心延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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