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鄞州钟公庙可馨服装干洗店 (注册号:330212609184825): 本局于2015年1月7日受理的汤汉玲申请工伤认定一案,已依法于2015年4月23日作出工伤认定决定。因无法直接或邮寄送达于你,现根据《工伤认定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8号令)第二十二条之规定,向你公告送达《认定工伤决定书》(2015第128号)。内容如下: 认定汤汉玲在2013年9月27日发生的伤害为工伤。如对本工伤认定决定不服,可自接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北仑区人民政府或宁波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3个月内向宁波市北仑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本工伤认定书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六十日后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宁波市北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5年5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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