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从7月1日起———
实行“五证合一”登记制
据新华社杭州6月18日电 记者18日从浙江省工商局获悉,7月1日起浙江将全面实行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社会保险登记证和统计登记证“五证合一”登记制度。
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实行企业登记“五证合一”制度的通知》,将由工商、质监、国税、地税、人力社保、统计等部门分别办理、各自发证(照),改为申请人“一表申请”,工商部门统一收件,并与质监、国税、地税、人力社保、统计部门并联审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