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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06月23日 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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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需合理选择转让定价方法

  “过去一直习惯沿用既定的定价方法,你们就各种转让定价方法的详细介绍,对我们企业内控税务风险有很大启发和帮助,今后我们要强化分析转让定价合理性,使之真实客观反映关联交易。”近期,北仑区(开发区)国税局对辖区内外资企业较为关注的关联交易转让定价方法进行政策介绍,企业财务人员表示很有收获。 

  根据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一百一十一条规定,转让定价方法包括可比非受控价格法、再销售价格法、成本加成法、交易净利润法、利润分割法和其他符合独立交易原则的方法。其中,《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特别纳税调整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对以上各方法做了详细规定,具体如下:  

  可比非受控价格法以非关联方之间进行的与关联交易相同或类似业务活动所收取的价格作为关联交易的公平成交价格。可比非受控价格法可以适用于所有类型的关联交易。

  再销售价格法以关联方购进商品再销售给非关联方的价格减去可比非关联交易毛利后的金额作为关联方购进商品的公平成交价格。再销售价格法通常适用于再销售者未对商品进行改变外型、性能、结构或更换商标等实质性增值加工的简单加工或单纯购销业务。  

  成本加成法以关联交易发生的合理成本加上可比非关联交易毛利作为关联交易的公平成交价格。成本加成法通常适用于有形资产的购销、转让和使用,劳务提供或资金融通的关联交易。

  交易净利润法以可比非关联交易的利润率指标确定关联交易的净利润。利润率指标包括资产收益率、销售利润率、完全成本加成率、贝里比率等。交易净利润法通常适用于有形资产的购销、转让和使用,无形资产的转让和使用以及劳务提供等关联交易。

  利润分割法根据企业与其关联方对关联交易合并利润的贡献计算各自应该分配的利润额。利润分割法分为一般利润分割法和剩余利润分割法。利润分割法通常适用于各参与方关联交易高度整合且难以单独评估各方交易结果的情况。

  选用合理的转让定价方法应进行可比性分析。可比性分析因素主要包括以下五个方面:1.交易资产或劳务特性;2.交易各方功能和风险;3.合同条款;4.经济环境;5.经营策略。

  在此提醒辖区内纳税人,综合评估企业发生关联交易实行的转让定价方法,避免因选用不适用于本企业生产经营职能、不能如实反映企业关联交易情况的转让定价方法而带来的税收风险。(黄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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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