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王岚 通讯员罗剑云 王蓉)我市的公交专用道将分为高峰时段公交专用道、全时段公交专用道和公交优先道三种主要模式,社会车辆(除黄色号牌客车)在公交专用时段禁止进入公交专用道行驶……市治堵办昨天传来消息,由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委和市治堵办联合下发的《宁波市中心城区公交专用道管理办法(试行)》将于下月起正式实施,未来我市公交专用道的规划、建设、管理等将有章可循,有序进行。 差别化管理体现道路使用效率 办法指出,根据公交专用道使用情况,我市公交专用道采用差别化原则进行时段管理,总体分为三个类型。高峰时段公交专用道:公交专用时段为早晚高峰时间,其他时段社会车辆可借道行驶;全时段公交专用道:公交专用时段为零时至24时;公交优先道:对按规划要求先期予以建设,而实际公交客流尚未达到规定交通量的公交专用道,可暂作公交优先道使用,当有公交车辆通行时社会车辆应立即避让。 《管理办法(试行)》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按公交专用道交通量的数据统计,在征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城市建设主管部门及交通运输管理部门意见的基础上,对公交专用道的专用时段进行调整。 社会车辆禁止进入公交专用道行驶 在公交专用时段,社会车辆(除黄色号牌客车)禁止进入公交专用道行驶。不过,当其他车行道发生道路塌陷、火灾、爆炸等突发事件且仅有公交专用道可以通行时,社会车辆应当服从现场交通管理人员指挥,借用公交专用道通行。 当其他车行道发生严重交通堵塞时,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在确保公交车辆优先通行的前提下,可以引导社会车辆借用公交专用道通行。 此外,执行紧急任务的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允许借用公交专用道通行;其他黄色号牌客车(包括校车、客运班车、旅游客车、通勤车等)允许借用公交专用道通行,但禁止在公交站台上下客。 受限车辆进入公交专用道行驶或允许进入公交专用道的车辆违法停放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予以行政处罚。 未经批准不得占用专用车道 除了对行驶车辆作出规定外,《管理办法(试行)》还对不被允许的占用公交专用道行为作出了明确规定。对违反规定,擅自占用、挖掘公交专用道或者实施其他影响公交专用道正常通行行为的,由城市管理部门、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及交通运输管理部门,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予以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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