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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07月03日 星期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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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每万人拥有法人社会组织数量达到7.6个

比上年增长7.4%

  图为发布会现场。(杨静雅 摄)

  本报讯(记者杨静雅 邓天武)记者从市政府新闻办昨天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截至2014年末,我市共有依法登记的法人社会组织5759家,比上年增长7.4%,每万人拥有法人社会组织数量达到7.6个,远远高于全国每万人3.7个的平均水平。此外,我市城乡基层还活跃着11000余个经过备案的基层社区社会组织。

  据悉,我市的社会组织积极参与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在反映诉求、提供服务、规范行为、促进和谐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与政府、市场一起形成了多元参与、共同治理的良性格局,成了我市党委和政府的左膀右臂。

  社会组织管理发展体制机制不断完善

  出台多项扶持或规范社会组织发展政策

  2011年,市民政局牵头实施了“探索建立现代社会组织体制”项目,此后,该项目又连续两年列入全市社会管理创新重点推广项目,2014年又被列入全市重点改革创新项目。

  2013年,市级层面出台了《关于加快建立现代社会组织体制促进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的意见》,此后相继出台了《关于开展四大类社会组织直接登记的通知》《关于加强社会组织人才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关于推进政府向社会组织购买服务制度的实施意见》等一系列配套政策文件,通过深化改革、系统设计、项目引领,全面推进社会组织管理创新,着力建立社会组织管理长效机制,促进全市社会组织数量稳步增长,质量整体提升,功能逐步发挥。

  基层社会组织服务水平不断提高

  全市每个社区平均有17个社会组织

  我市依托社区发展培育成长起来的基层社会组织,量大面广、触觉敏锐,既扩大了城乡居民的组织化参与,又提升了基层社会治理的水平,万余家备案的基层社会组织已经成为基层社会建设的重要力量。

  在城市,全市每个社区平均有17个社会组织,在社区建设不断深化的过程中,社区社会组织的发展以及社会工作的开展形成了“三社联动”机制,为社区居民提供了针对性、专业性都较强的社会服务。

  在农村,融合性组织的发展,有效地促进了新老宁波人的融合,成为社会流动背景下促进社会和谐的重要途径。目前,我市外来务工人员居住百人以上的村、社区的融合性组织组建率达100%。

  社会组织审批制度改革有序推进

  新成立社会组织近10%为直接登记

  近年来,我市适当降低了社会组织“进入门槛”,按照统一登记、分级负责、转变职能、简政放权的要求,对除了政治、法律、宗教类社会组织之外的行业协会商会、科技服务、公益慈善、城乡社区服务等四大类社会组织实行直接登记。

  据介绍,实行直接登记制度以来,全市各级民政部门新成立登记社会组织517家,其中直接登记社会组织51家,占登记数的10%。

  公共资源向社会组织配置机制不断健全

  市本级每年500万支持社会组织发展

  近年来,我市出台实施了《关于推进政府向社会组织购买服务的实施意见》,明确了政府向社会组织购买服务的具体规则、流程及监管职责分工。特别明确提出,今后各级政府部门在选择承接政府职能转移和购买服务的社会组织时,应从民政部门公布的具备资质的社会组织目录中优先选取。2014年,市民政局先后公布了三批市本级共140家具备承接政府转移职能和购买服务资质的社会组织目录。还公布了《2014年市民政局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目录》,为推动政府部门出台向社会组织购买服务的指导目录起了示范作用。

  市民政局还在市本级设立了社会组织发展专项资金(每年500万财政资金),用于社会组织发展服务项目补助。海曙、江东、北仑、鄞州、镇海、余姚、慈溪等地也都设立了社会组织专项发展资金。市县两级公共资源逐步向社会组织配置的机制初步形成。

  公益创投机制逐步建立

  吸引上千万元社会资金参与社会公益项目

  市民政局依托市公益服务促进中心,以公益需求为导向,以公益服务项目为载体,通过社会机制、市场机制的运作,推动企业及其它社会资源的公益服务资助和社会组织的公益服务生产实现有效对接,在更大空间上促进社会资源在社会服务领域的流动和有效配置,促进社会组织自身发展和作用发挥。

  2013年以来,我市已连续三年开展了公益盛典、公益项目设计大赛、“三百对接”(百家民营企业、百个社会组织、百个公益项目对接)行动、公益集市、十佳公益项目暨优秀公益项目案例评选、名医下乡直通车等项目,吸引上千万元社会资金资助参与社会公益服务项目,引导全市社会组织、民营企业以及社会各界,发挥各自优势,广泛参与公益事业,开创了融公益需求、公益投资、公益服务于一体的多方共赢的社会公益新模式,产生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在为社会奉献爱心、注入正能量的同时,也为社会培养了公益人才,激发了社会大众参与公益的热情。

  社会组织培育发展结出硕果

  三个县(市)区被评为社会组织创新示范区

  据介绍,近几年,我市社会组织新的增量近90%是内生性的组织,即通过外部条件的提供,依靠社会自身的动力而运行的社会组织。大量内生性公益性社会组织的发展,既迎合了公众参与的需求,又通过自身专业服务的提供,解决了大量个体性的社会问题。

  春华秋实,目前,我市的社会组织发展已经结出了硕果。2013年底,我市海曙区、北仑区、江东区、鄞州区被确定为首批“全省社会组织建设观察点”;2014年初,海曙区、北仑区、鄞州区被评为全国首批“社会组织创新示范区”(全国70个,全省共5个);我市以融合性组织为依托、新老市民共建共享的社会融合模式获得了首届中国社会创新奖和第六届中国地方政府创新奖;《中国社会报》多次专版报道我市社会组织创新发展工作、行业协会(商会)发展特色;人社部、民政部2014年10月在我市举办全国首次行业协会商会领军人才高级研修班。

  可以这样说,社会组织作为推动我市经济发展转轨、社会治理转型、政府职能转变的一支重要力量,正在发挥着日益重要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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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