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杨绪忠 通讯员黄震宇)昨天下午,宁波仲裁委员会金融仲裁院挂牌,从而使消费者和金融机构之间的纠纷处理又多了一条渠道。 金融仲裁院成立后,将制定符合金融纠纷案件仲裁处理特点的专项仲裁规则;加强仲裁员队伍和仲裁秘书队伍的专业化建设,注重从金融管理部门、高等院校金融法律专家、资深金融从业人员中选聘仲裁员,并据此设置专业化名册,对金融纠纷案件实行专业化审理。同时,将加大金融纠纷案件的调解与和解力度。缩短金融案件办案周期,提高仲裁效率。尊重交易规则,保障金融产品创新发展。 “当前,金融案件呈多发趋势,需要我们在原来诉讼的基础上构建多元化金融争议解决机制。金融仲裁院的成立,将为金融机构和消费者提供更专业、便利、快捷的金融纠纷解决办法。”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兼市仲裁委主任寿永年表示。 成立大会上,宁波仲裁委员会与全市10家重点银行签订合作协议,约定今后签约的金融机构与消费者之间的纠纷将优先采用仲裁的方式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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